圖1
一、前言
今年暑假一場頗為轟動的地方戲劇登場,即由兩岸豫劇團聯合公演的,以清治道光年間台灣鳳山縣縣令曹謹修築水利、造福百姓的真實事蹟為素材,藉著扣人心弦的戲劇表演手法所塑造的一齣歷史劇「曹公外傳」。據報導,從十月一日 起一連十五天,前後在台北國家劇院上演三場,新竹縣、桃園縣、苗栗縣、彰化縣、台南市及高雄縣等地區各演一場,共計八場,場場爆滿,不僅滿足了豫籍老移民的鄉情,更吸引了頗為可觀的年輕豫劇喜愛者的觀眾;期間並在南北兩院轄市舉辦座談會及研討會各乙場;真可說是佳評如潮,轟動一時,尤其是兩岸豫劇拔尖演員的一流演技,加上編劇深刻、細膩及緊湊的劇情,令觀眾如癡如醉,確實是一場成功的戲劇享饜,而台灣歷史上被遺忘了將近百年的一代循吏—曹謹,又重新在民眾的心田裡點燃了起來,在目下到處滿口“愛台灣”卻極盡貪贓枉法的政客,只顧私利無視民生疾苦,曹謹的一生事蹟,足可令當今之政客汗顏。雖然戲劇是以訴求觀眾情感交流、講求美感的一種表演藝術,與探求歷史事件的真實是有差別的;雖然都需要想像,但是,歷史想像不同於一般藝術想像,前者不是裝飾性的,而是一種合理的結構,後者則是一種美善的裝飾(Greenwood語);針對一齣歷史劇而言,我們認為不但要講求美,更要講求真,一齣不真實或虛構的歷史劇是談不上美的,至多成為一場鬧劇,易造成觀眾對歷史事實的扭曲映像,甚至產生了一種「假」歷史的後果。戲劇作為藝術的一種,所追求的應是真、善、美的至高境界,歷史劇與其他以創作小說為劇本的戲劇當然應有差別,前者是以真做為美的條件,遍蒐文獻,深入研究事實真相,方能產生一齣深刻真實、令人反省而動人心弦的歷史劇;一齣充滿道聽途說與鄉野奇譚的戲劇,算不上歷史劇,後者以善(愛、忠、友、孝、等)做為美的條件,一齣空洞無物、不痛不癢的戲劇,也是談不上戲劇的。所以格林烏Greenwood說:「靠著歷史想像所編織的故事,必須經由批判方能有成果,…歷史批判家必須發現並且糾正所有這些及其他種的偽造或虛構的成份。」
圖2
「曹公外傳」筆者欣然觀賞了在台南市藝術中心及鳳山市國父紀念館的兩場演出,前者因為了欣賞它的頗為精緻的舞臺效果,(當然不能與台北的國家劇院相比),後者因時空上與劇中人物事蹟戚戚相關,應該會激發觀眾一種特殊的感情酵素。
就以歷史劇的立場來說,「曹公外傳」整個劇情內容幾乎全屬虛構,完全違離了歷史的真實性,包括曹公(謹)等人物角色與事件的來龍去脈,這也就是編劇者要在劇目上加個(外)的原因吧?雖然如此,然就純以戲劇表演的立場而言,豫劇的豪放、剛猛及緊促的風格,確實成功地演活了一個清廉務實、人饑我饑的賢吏形象,尤其是配合著管樂器的清幽含蓄,使得臺上與臺下—劇中人、演員與觀眾—共同融入一種蒼勁與悲涼的生命之流。
以下就以歷史劇的立場提出個人對「曹公外傳」的觀感與評論,尚請專家指正。
二、「曹公外傳」劇情略述
全劇共有七個場景,依次綜述如下:
道光十七年春,曹謹奉旨跨海赴任鳳山縣縣令,當時鳳山連年大旱,加上縣政腐敗,饑民多淪為山賊;曹謹戴著斗笠,穿上芒鞋,巡訪民情,勘查水源,在高屏溪畔結識了民間名匠龍老伯,彼此且成為知己。龍老伯和徒弟楊號費了十年的心血,繪製了一張引水圖,然而,此時楊號卻牽涉到一件殺人冤案,成為官府追捕的要犯。
龍老伯基於對曹謹的人格及魄力之信任及期望,在彌留之際,遂將治水圖獻給了曹謹,從此也將縣民終生「盼甘霖」與「盼清明」的遺願託付給了曹謹。(圖3)
圖3
曹謹冒著極大的風險和壓力,親自上山,曉以大義,終於說服楊號和避禍的山賊下山,並「以工代賑」的方式,促成了築圳引水工程的開工。
然而,由於曹謹對楊號冤案的複查,牽動了有關上司魏是太乃至巡撫等貪腐官僚系統的利害矛盾;在工程的關鍵時刻,賑糧被切斷,使築圳工程陷入絕境。(圖4~圖5)
圖4
圖5
眼看水利工程面臨半途而廢、千萬縣民生靈塗炭,即使縣令曹謹泣血跪求,上司仍然無動於衷,未能求得半粒米糧。(圖6~圖8)
在面臨賑糧斷絕、饑荒再現及工程毀於一旦的緊迫情勢下,曹謹為了鳳山百姓的生存及引水工程的順利完成,只得向夫人傾訴衷曲,不惜犧牲自己的仕途前程和身家性命,毅然決定擅自打開南官倉,「借得官庫一倉米,救得鳳山萬民安」。
在此同時,曹夫人喬裝改扮、風雨兼程,進京拜請恩師上奏案情,以辨清濁。
圖6
圖7
圖8
因為糧餉有了譜,也渡過了危難,水圳終於完工,下淡水溪豐沛的水量注入鳳山四處的望天田,澆灌三萬多畝農田,鳳山頓時變成台灣生產稻米的膏腴之地。
正當鳳山縣民無不歡欣鼓舞之時,朝廷卻派了劉公公宣讀聖旨,命曹謹「著即免去鳳山縣令之職,回鄉養老,永不任用!」(圖9)
圖9
最後,曹公無奈只得遵從朝令,攜眷告老還鄉,鳳山縣民為感念曹公德行,扶老攜幼夾道為曹公餞行,並敬之以神!(圖10)
圖10
三、評 論
「曹公外傳」在大陸演出的劇名是「斗笠縣令」,不旦傳神,而且當時曹公確有此一稱號美譽,正如大陸名導演李建平所說:「這是一部再現先賢曹謹公德政的歷史正劇。」(見國立國光劇團豫劇隊印行的〈「曹公外傳」節目說明冊〉“導演的話”)但是李導演也明確地指出:「細看劇本,規整、…大量的虛構,但很有文采,具有強烈的戲劇性,…」(同前,〈《斗笠縣令》的美學追求〉)。原來台灣方面將虛構的小說當成了「史料」提供給大陸作為編劇的材料!經由大陸一級編導的檢討與告白,可能我們的國光劇團豫劇隊才發現這齣戲原來是齣虛構的小說,而非歷史事實,後來,該劇到台灣巡迴公演時,劇目遂改為「曹公外傳」了,明白表示此劇是「虛構」的,真是貽笑海外到了家!
這齣「曹公外傳」的劇情確實是「純屬虛構的」,因為它完全是根據鄭坤五的章回小說《鯤島逸史》改編的劇本,更加入了曹妻的角色(王海玲飾),《鯤島逸史》第五十回有關曹謹的記載,摘錄如本文後之附錄,請讀者比對細查。雖然曹謹公本人留下的行跡記錄少之又少,這是他的老莊思想及明清理學精神所導致的行事為人之風格,人只是宇宙大自然有機體中之一粒,功名與利祿如天上浮雲。有關他的文獻記錄,最明顯的事跡,即始終與迷信、鬼神保持十萬八千里的距離,且時有排斥之舉;但遺憾的是,「曹公外傳」的結局卻突顯出曹公的神格,鳳山縣民「尊」之為神來拜他,事實上,當時的鳳山縣鄉民為感念曹公之恩德,將之列入「名宦祠」或建「曹公祠」,仍然保持中國傳統的「人格神」的地位;曹公的「神格神」地位乃拜高雄水利會之所賜,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高雄農田水利會全體員工及代表,來到高雄縣林園鄉的無極紫修殿警善堂跪拜,祈求恩准為曹公請旨雕塑金身,結果奉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特准予雕刻,並敕任無極紫修殿警善堂文昌書院副院主之職!(見《水之頌》,水利會,八十九年,《曹謹公史蹟》,高雄農田水利會編印,九十一年十一月。)曹公的神位,原來是由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所賜,玄靈高上帝是誰?道教信徒指的是關公,豈不荒誕之極!?對曹公極盡污辱之極!?
四、小 結
歷史劇與一般小說劇是有相當大的區隔的,依據近代著名的歷史思想大師格林烏研究的成果,分析其間的區別有:歷史劇的目的在於建構一個真實發生的圖像或事件;小說劇則在於建構一個有內涵或有意義的圖像。歷史劇以歷史材料為主,一切為材料服務;小說劇則以直覺想像及自由創作為主,歷史材料變成它的奴隸,一切為直覺的創作而服務。
歷史劇的內容故事皆有其一定的時間與空間,而小說劇則不受時空的限制。歷史劇強調的是一致性,一切人、物、事、時、地等背景必須是一致的;小說劇則無此要求。歷史劇是以事實為基礎,歷史不是發明(invent)新的事物,而是發現(discover)一些事實;小說劇則以直覺想像為基礎,強調的是創作。豫劇是諸多藝術中的一種,它的可貴在於它創造了表現的「形式」,成為它的特殊「風格;」戲劇的「內容」當然受「形式」的左右,也可以說「內容」是要靠「形式」來闡揚,因為戲劇表演的舞臺最接近現實的人生;所以站在戲劇藝術家的立場來說,尤其是歷史劇家而言,應該要求自己是一個忠實的寫實主義者。
然而,令人遺憾的,「曹公外傳」的劇情確實是「純屬虛構的」,因為它完全是根據鄭坤五先生虛構的章回小說內容,藉豫劇的表演「形式」而創作的一齣劇目。
附 錄
鄭坤五著《鯤島逸史》第十五回:〈屈從匪賊埤圳巧匠喪生〉
卻說曹公諱瑾字懷璞。或曰後改名謹,字懷璞。河南河內人也。在嘉慶十二年中丁卯科解元,大挑知縣,籤分直隸。道光十四年,揀發福建,知鳳山縣事。公既善吏治,到任後未百日,百廢俱興。凡民間有一長可取者,皆羅致而善用之。聞守己名,曾到統領坑拜訪,咨問縣治方針。先是十年前,有獻開圳引淡水溪以灌溉縣下一部份看天田者。聞者以為無稽之談,笑之以鼻,而不之理。蓋因當時民俗,崇信風水墳墓,謂開圳必毀地靈。遷徙墳墓,恐犯眾怒也。案風水說聞係清初洪承疇利用之以收回吳三桂西川之地,施將軍歸清之後,又用其故智,大派地理師於臺灣。一來刺探鄭成功之動靜,二來暗畫要地形圖以資作戰。所以鄭成功終歸失敗,地理師之用處可以不言而喻矣。不意島人不深究其理,遂染迷信惡風,牢不可破,深可慨也。至是守己對公,大陳開圳之利。且謂開圳不難,破除地龍風水迷信始為難耳。倘此點能善為設處,則萬代之功利可垂手而成也。公深為首肯,乃利用公餘寶貴光陰,親視隴畝。至下淡水溪岸,慨然歎曰:「此是造物者置之,而以待人經營者。奈何前人置之而不理!毋乃暴殄天物歟!」當時縣治周圍百里內,皆看天田也。看天者無雨水則不能栽種故也。而利用雨水種植水稻,年僅一季。若遭旱魃,則粒米無收。曹公乃召巧匠楊號者,近郭埤腹內1人也。善施設,精算術,常語人曰:「下淡水溪底,與城內龍山寺廟脊齊。若引水而用之,百里內可成腴田。」曹公知其能,命其測量土地高低,設計豫算。然恐邑民頑迷,開鑿圳路時,或拘執地龍風水之說,則大局有礙。一面立案,對上司請命。一面招請關係連鄉庄耆老大(俗以庄中年齡最長地位德望最隆者曰老大),開說風水地龍不足信賴之原理,及開圳利益關係。公不捨晝夜,慇慇指導。雖然受誨省悟者不少,無奈地域廣大,關係地主既多,難免有一部份迷信特級者難於處理,不得已又使地理師以迷信而治迷信。譬如當開圳之處有墳墓,則利用地理師到墳主之家,開說其墓地不利,宜遷其地。其他如對貧者則以利誘之。如此設施,無微不至,公之心力可謂盡矣。乃猶有固執,到郡上抗者,雖訴狀被上司卻下,斥其迷信風水,妄誕無稽,尚不省悟,囂囂不休,暗刁唆黨類,阻礙工事進行者不少。曹公處在地方初定,頑民倔強之間,欲以權威待之,則恐滋事不便;以理導之,則無異對牛彈琴,其困難可以想像而知之矣。如工事中有一頑民,謂圳路適通過其祖墳,須遷徙其墓於別地,是使其祖父靈魂受難,為兒孫者,不忍坐視。然又無法可以阻擋,誓以一死謝祖父,手持麻繩,到開圳工寮欲自吊。復有老婦人,謂圳路沖犯其家門有煞,其子三日前被煞死,死皆屬被開圳路之土神沖犯所致。她牽著三個孫兒臥倒在開掘中之圳底,要求眾工人給她活埋。謂她自十八歲守節,至今三十年,只養成此一點血脈,昨日被圳煞死,三十年苦節一旦化成水泡,人生已無趣味,不如全家殉死,較為乾淨。一個孝孫,一個是節婦,不過是被迷信之茅塞心竅而已。其志可嘉,其愚不可及也。雖經百方開說,總不省悟。曹公既憫其愚,又嘉其志,一時工事竟為之中止。不得已又往統領坑訪問尤守己,求其指導。守己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室者地方紳董也,不但不可得罪,若更進而利用之,則何事不成?」曹公猛然省悟曰:「謹受教。」歸而招負重望之貢生鄭蘭生,附生鄭宣治出而善處,果然迎刃而解。因有此等阻礙,遷延至費二年歲月工事始告完成。圳入口在九曲塘,今曰九曲堂。依楊號巧智,編竹貯沙間植竹坑,由外溪圍水,築沙為隄,引淡水溪水入圳。處處設閘,以增減水量,永資灌溉。計開圳長四萬三百六十丈餘,潤田三千一百五十甲 。盡化單季旱田,而成雙季之允水田2,收成加倍以上。至今內外土木技術家,凡經過九曲堂者,無不歎服以沙築堤圍水之巧妙,為萬國所未曾有。楊號為謀高地田灌溉之計,並考案出有竹造起水機,俗曰那夯(ナギヤ)形如一大車輪。輪墘繫大竹管無數,各管貯水,隨輪由下而上領水於高田。日夜自動不息,農家一勞永逸。依水力源源而來,其創設竹器之巧妙亦為現代機器科學者之所歎服也。由是農民賴以富足,國庫因而充實,民樂厥業,盜賊不生。翌年巡道命知府熊一本勘之,旌其功,名圳曰「曹公圳」,且為碑記之(碑現存鳳山曹公祠)3。已而4大旱,溉水不足,公復命鄭蘭生、鄭宣治曉諭業戶捐資別開一圳名曰「新圳」,潤田比舊圳尤多。又二年公升淡水同知。至是從前頑民,亦知感德,臨去時士民攀轅涕泣,如喪考妣,祖餞5者達數千人,為臺灣空前所未有。謝苹香鳳山竹枝詞一首頌其德曰:「新陂水與舊陂通,終歲無憂旱潦逢。種得水田三百頃,家家雞黍拜曹公。」兩圳已成,而設計工事長楊號,頗為曹公賞識,實愛其才,而感其功也。自是每年曹公圳工事,皆聘其為技師長,當時曰總工頭。不幸在咸豐三年,林恭、林萬掌脅迫其助力塞填溪仔底水路事,事後參將曾元福賞罰頗嚴明,邑人呼之曰小曾大人。官軍因得呂圓援助,小曾大人保舉其為五品軍功官職,而惡楊號之不當,捕之,將處死刑,監於縣獄。邑民憐楊號前功,託菜包老爹呂圓對小曾大人說情。因案件已經申詳上郡,小曾大人亦不可為力。邑民謂呂圓不盡力,或有揮拳毆之者。呂圓本一叫賣醬料及菜包之小行商人,何以有菜包老爹名號?是因曾援助官軍為偵探,曾大人曾受困保內,呂圓託賣菜包混入賊中,偵探賊人虛實。每於官賊相持戰壘間,挑菜包來往。若見賊人暗中分兵往別處,而致現地虛薄之時,則向官軍方面高呼賣曰:「今那日菜包剩無幾箇,要食著緊來嚕!」小曾大人便應聲開堡壘,出殺賊人。順便並將呂圓豫備之官軍要用物件取入,偽為搶奪,以避賊人耳目。若遇賊兵增強,呂圓便高呼曰:「今那日菜包真多,燒甲會燙人嚕!欲買無!」小曾大人便知賊勢甚盛,用神防備,藉此破賊。呂圓於是得官,已得官廳信用,生理興旺,無往不利,財貴俱全,時人故呼之曰菜包老爹。夫呂圓本一介行商小民,一躍而戴五品軍功頂戴。是皆因識曉名分大義,助官殺賊之功使然也。後日造成業產數百甲受報亦可謂厚矣。而楊號被賊所脅,不能死難,為賊人所用引水,雖當日無甚大害,而罪亦所難免。不久上司判決死罪之文已下,將擇日斬決矣。鳳邑人士念其為邑民造福,設計三圳功績。費盡心力,無法營救,不得已群赴統領坑,問計於尤守己。守己亦哀之,急寫信一封,著人速持往水廳,對曹大人求救。帶信人連夜趕到淡水廳,交與曹公。公接信開讀大驚,即時備馬親到臺南道臺衙,對巡道大人討情。道臺敬重曹公人格,不忍拂其誠意,特下赦文一道給曹公帶下鳳山。可惜略遲一刻,楊號已被斬後矣。曹公到法場捧號首級,痛哭不已。邑人收其屍,以禮葬之。曹公本欲順途往訪尤守己,恰好守己料知曹公一定親身南下,故特來鳳山接之。握手談心時鄭蘭生亦至。言邑民欲為故侯開歡迎宴。曹公因公務在身,離廳已久不能再 擱矣。共到縣內草草中食。此時合邑官民人等,已知故邑侯枉駕,人山人海,爭先恐後近前請安致敬。曹公溫顏悅色,一一接見,殷殷詢問別後景況,然後揚鞭北去。守己與一大群官民依依不捨,遠送至三抱竹仔,各有土產奉贈。一時有如凱旋將軍,足見好官之會見愛戴如此。曹公辭退眾人後,守己又再送一程。二人並馬而行,守己動問曰:「二月前聞彰化某庄有一林孝子為報父仇,殺仇人祭獻亡父之墳。恐累家人向官自首,而被繫獄,未知可結案否?」曹公歎曰:「此亦為政者之一疑難問題也。夫殺人抵罪,法所必然。若因其孝而原情則玩法。正其罪而不原其孝,是悖理。吾於是對於孔子之『以直報怨』生疑問焉。設使為父報仇自首而殺之,是以父子兩人之命,抵換仇人一命,是報猶不報也,誰甘以直!是獎勵以曲報也。以我見解,凡處理以直報怨者,宜恕之。以獎勵以直報怨之美風!雖屬玩法,孔子已默許之於言外矣。」守己曰:「若是則此回孝子報仇之案,大人何不維持人道,援之以手?」曹公慨然許之曰:「吾到縣內,當代設法施救,諒必不至徒勞也。」兩人見已到楠仔坑,乃分手而別。曹公至郡聞林孝子之案,將判決矣。路遇北路副將曾玉明(或呼之曰大曾大人不知實否)請其合力營救林孝子。玉明聞孝子所為壯之。遂同到巡道衙,為之口角春風,幸承許准。時值小刀會匪犯雞籠,遂赦之出獄,命募鄉勇隨征。後官至太子少保,忠孝雙全,可敬也。尤守己後聞林孝子已赦出獄,拍掌大呼:「快哉!後人始甘以直報怨也。」
註 解
1.埤腹內:今鳳山市埤頂里。
2.允水田:可用人工灌溉,不怕缺水的稻田。
3.碑現存曹公祠-據本書補訂者考證該石碑應在曹公圳舊圳制水門上。請參閱羅景川著「大樹鄉民間鄉土誌」五九頁「曹公圳頭的制水門」一文。
4.已而:不久之後。
5.祖餞:請要出遠門的人吃飯,或給他飯然後送行。
鯤島逸史封面
※原刊於2003年《南台文化》‧冬季刊‧第十二期,「曹公紀念專輯」。頁3-7。作者張同湘為《南台文化》前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