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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覺生詩續鈔》卷三〈贈平山令曹生懷樸(謹)〉鮑桂星

曹謹的恩師鮑桂星-//中國歷代名人圖像多圖概覽//


  昔年曾賦少年行,今日相看氣已平。
政事但教儕卓魯,文章何必擅蓬瀛。
隴頭秀麥秋馴雉,林外清風曉聽鶯。
慙媿巾車遠相訪,鳴琴座上兩書生。


※曹謹一生的從政經歷,由直隸正定府的平山縣開始。據〈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載:「二十二年丁丑科會試後,大挑一等,引見,奉旨:「以知縣用」,欽此。籤掣直隸。」三年後,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被委署於平山縣。他的恩師鮑桂星想必是為他感到高興,寫了一首詩〈贈平山令曹生懷樸(謹)〉。鮑桂星看到了當年曾經盛讚過,有著豪情壯志的曹謹,經過科舉場上十多年的歷練,看到他已經較為心平氣和且成熟。期望他在施政,能像東漢卓茂﹑魯恭一樣成為賢能的官吏。當然最後曹謹在政事上,並沒有讓他的恩師失望,並且可以引以為傲。他不論在直隸、福建、台灣均以循吏見稱,但卻少有文章留傳於世。


平山縣境圖《平山縣志》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玉磬山房詩文集》卷九《懷州二集》〈潮音寺,與曹懷璞談,欣然有贈〉和〈贈曹懷璞〉詩兩首。 劉大觀



劉大觀(劉大觀後人劉公田繪)//福亮的博客//
劉大觀 1753年-1834年),字正孚,號松嵐,山東臨清州邱縣(今屬河北)人。嘉慶十六年(1811年)五月中旬,詩人劉大觀,罷官之後,來投靠他的妻兄,即當時的懷慶知府張(曾羽)鮑桂星是張(曾羽)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壬子年順天鄉試與劉墉、王昶等人所得之士。他是山東平原縣人所以鮑桂星尊稱他為「平原夫子」,或當時為懷慶知府又稱他為「懷慶夫子」。劉大觀後來與曹謹的恩師鮑桂星二人成為莫逆之交。
沁陽天寧寺三聖塔


沁陽天寧寺三聖塔-中天一柱
劉大觀於嘉慶十八年(1813年),主講覃懷書院,日後他有一位得意門生名叫李棠階,是曹謹一生當中最重要的摯友。玉磬山房诗集》卷八《懷州集》自序。

〈潮音寺,與曹懷璞談,欣然有贈〉 
 尊李玉溪為老輩,拜何文定向新祠。 
名書榜首文相稱,漏待螭頭事未遲。
 老我鬚眉就枯槁,愛君風格獨嶔崎。 
他年繡虎飛騰日,補作文瀾慧海詩。


沁陽天鵝池

天鵝池-潮音寺池也。寺植池中跨以虹橋蕖萬柄爭發於梵音之中,不隔市塵而囂塵自遠。提琴命侶開樽延月□可浣其几襟也。俗名小南海。袁通纂修,方履籛編輯,《河內縣志-三十六卷》據清道光五年刊本影印



李商隱《晩笑堂竹莊畫傳》


※李商隱,字義山,號玉谿生、樊南生。晚唐詩人。祖籍河內懷州(今河南沁陽市)。



沁陽李商隱墓一

沁陽李商隱墓二

沁陽李商隱墓三

 




沁陽何瑭墓

何瑭(1474年-1543年),字粹夫,號柏齋,河南懷慶(一作武陟)人。官至南京右都御史。諡文定。

〈贈曹懷璞〉
銅章墨綬為芳餌,難釣人間陸士龍 
萬軸奇書冰肺膈,一枝仙筆玉芙蓉。 
鶴翎自許隨風遠,雞肋何堪說味濃? 
足躡青雲睨桑梓,故人猶复未龍鍾。 


陸雲《江蘇吳縣陸氏世譜》

※陸雲(262303),字士龍,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人,三國時代東吳大將陸遜之孫,陸機之弟。他年少時即有文采,與其兄陸機並稱為「二陸」。

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臺灣文獻叢刊七三 《鳳山縣采訪冊》壬部 藝文(一) 碑碣〈凌邑侯禁碑〉

鳳山雙慈亭
50年代鳳山雙慈亭《高縣勝蹟》48.03.01
  
在雙慈亭外左壁。高四尺二寸,寬二尺一寸。正書十七行,行三十一字。其辭云:
    即補分府、署鳳山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凌,為申明舊章,再行示禁事。據生員葉大綸、張仰欽、梁登元、港郊李勝興、課館合同號爐主、興成號職員丁節南、李廷蘭、黎占極暨各舖戶等僉稱:轎店夫頭,將民間婚娶包勒轎價,屢鬧婚姻喜事。曹前縣(曹謹)定價,夫頭藉為包索之由。先阿公店局紳控經吳前縣示禁,毋許再行輪抬包勒,併諭各里設立公轎。該夫頭等不遵,偵知本月初六日大林尾莊民顏旺婚娶,會黨截途較鬧,斬壞公轎,莊眾不平理較,將小夫一名兜留,並獲刀一支。蒙差諭止,將小夫帶案呈請究辦等情到縣。據此,卷查前據阿公店局紳王佐才等,以轎店各夫頭將嫁娶倩轎一節,挨次輪流,分地勒索,甚至用車代轎者,亦欲迫勒貼費。爰集公議,共置花轎、烏轎數乘,俾婚姻通用,以絕輸索等情,呈准吳前縣示諭在案。自應遵照辦理。乃夫頭等輒敢抗違,縱令小夫向莊民截鬧,甚將公轎斬壞。似此肆行無忌,實屬藐視法紀。若不嚴予懲責,何以安良懦而儆效尤?除飭差諭止,並將小夫提究暨呈批示外,合再嚴禁。為此,示仰闔邑諸人等知悉。嗣後無論何項人家,凡有婚姻喜事,准用公設花轎,或自己置轎倩人扛,聽民自便。自再示諭之後,務宜勒石永遠遵行。該轎店夫頭,倘再蹈覆轍,一經訪聞,或被告發,定即提案究懲,決不稍寬。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同治六年十一月□□日給。


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威縣志》〈威縣重修城隍廟記〉曹謹撰

        城隍廟之說,見於古者蓋寡。易曰:「城復於隍,隍池也是」。殆其說之權輿與,按八蜡之祭.有坊與水,庸其義,於城隍為近,然猶未嘗確指其神,而廟祀之也。李唐時,有為雲城隍廟碑者,其時祀者尚少,亦未聞著為令甲。逮乎有明,詔天下郡縣皆立廟,又為爵有差,國家踵之,而加詳焉,然後神之威曜靈爽,薄於海內矣。威城之西隅,舊有是廟吏於茲者,朔望必以祝,民之祈福,禳災者亦歲時禱焉。自明以來,旋廢旋興,見之碑誌者,猶可考而詳也。
        歲辛卯(道光十一年)余適承乏是邑,每進謁時,將見其神像點味,桷腐瓦圯,,慨然欲修復之.爰集其紳耆而語之。曰:「幽明感通之故君等嘗知之乎」,蓋唯因果輪迴,如二氏之說而已也,大凡人之善者,其心必安,安則為亨為泰,為悅豫攸,往咸宜適,適然若有以相之者。人之惡者,其神必勞,勞則為憂為懼,為退葸,寤寐衾影之際,惕惕然若有以迫之者」。詩,曰:「自求多福」。傳又,曰:「妖由人興」,然則福善禍淫之理,即於人心徵之矣,豈得索之,冥冥之中,而談及於果報哉,然人心之頑也,或有所觸焉而動,或無所觸焉而忘。古之治民者,知之明,以寄之官師,而幽以寄之鬼神。立之政令,以約束之。設之刑賞,以進退之,為之百神之祀,與夫降祥降殃之說,以風示之甚至報應之。理之見於前事者,往往為之圖,說以昭其炯戒,使民觸乎其目,而警乎其心,相與勉為善良,而懼為大惡,烝烝然不知其俗,之丕變也。然則,是廟之復其可以緩哉,矧夫水旱之災,有祈必應,其所以保障一方,而錫之豐穰者,不可不思報之也。君等其有意乎,僉曰:「唯唯乃」,相與鳩工庀材,會作而經營之。中為廣殿一,壯麗巍煥,稱其之莊嚴,外門,翼以兩廊,繚以周垣崇以鐘鼓之樓,藻以金碧之飾。自春徂秋,工既訖功。余乃潔其香爵,竭誠而瞻禮之,凡人觀乎是者,莫不肅然以警,若有以閑其邪心而增其善念,然後知人心敬謹之原,洵足以造福,而幽明感通之說,信不誣矣。退而述其本未,以為之記,並書其監修之姓氏,與各村社之捐輸者,以示勸且諗來者。

《池上草堂筆記》 卷二 〈曹循吏〉 梁恭辰

※署閩縣之前,曹謹經歷了威縣、平山二次因失察邪教因而丟官,他卻不因此奉承上司,反而更加堅持立場,以民力是恤。如果一個為政者不只不貪污,而且不浪費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荒(血汗錢),也就是不浪費於某些無意的建設。就不用多收或加收百姓的稅收,所以以民力是恤、且不取之於民(不任意向百姓加稅),是曹謹不論是在閩縣或日後在台灣鳳山、淡水應是他施政的最高準則。 梁恭辰的〈曹循吏〉 一文體現了曹謹的廉能誠。 

清光緒六年福州府城圖《福州市地名志》




   曹懷樸(謹),河南解元,寶應朱文定公及陳恭甫編修所取士也。宰吾閩,有循聲,為吾邑近來第一廉能之吏。宰閩縣時,值新廉訪蒞任。故事,閩縣與侯官分辨署中磁器。侯官費至洋銀千圓,而曹以百圓了之。司閽者不納,且毀其器之半。曹乃懷器單及各碗式親呈於廉訪曰:「以大人上下人等計之,無論侯官所辦若干,即卑職此一單,已足敷廚房茶灶之用。今為閽人毀其半,亦願補行送入。若必求多且精,只有取之於民,非卑職所敢出也。」廉訪無如之何,轉獎慰之。
    一日,於途中遇兩人爭辨,執而問之,其一人曰:『某拾得銀一封,約重五十兩,持歸家呈母,母曰:「銀數太多,倘此人急需此項,失之恐有他變,亟應守其地而還之。』某因到此守候,果遇此人尋至,即以原銀相付。其人熟視許久,曰:「尚有五十兩,汝應一併還我。」蓋其人即欲藉此訛詐也。曹詰失銀者曰:「汝所失銀實是百兩乎?「曰:「然。」又語得銀者曰:「渠所失係百兩,與此不符,此乃他人所失,今其人不來,汝姑取之。」復語失銀者曰:「汝所失之百金,少頃當有人送還,可仍在此候之。」其拾銀者持銀竟去,失銀者嗒然不能複置一辭。途中圍觀者鹹稱快。曹之斷獄明決,類如此。曹面貌枯槁而少鬚眉,相者謂其終身無子,今五旬外已舉一子,且擢淡水同知,論者謂廉明之報云。


◎作者:梁恭福州人。清代著名楹聯大師梁章鉅的三子。
梁章鉅《清代學者像傳》



  ※本文與《池上草堂筆記》 卷二 〈曹循吏〉內容大致相同,只有文未多了王有宗評註。
  
《勸戒錄類編評註》卷七〈曹循吏〉 梁敬叔(恭辰)撰 濟陽破納編次 杭縣王有宗評註
    曹懷璞(瑾),河南解元,寶應朱文定公及陳恭甫編修所取士也。作令吾閩,有循聲,(循良之名聲,好官也)為吾鄉近來第一廉能之吏。宰閩縣時,值新廉訪蒞任。故事,閩縣與侯官分辦署中磁器。侯官費至銀洋千圓,而曹以百圓了之。司閽者不納,且毀其器之半。曹乃懷器單及各碗式,親呈於廉訪曰:「以大人上下人等計之,無論侯官所辦若干,即卑職此一單,已足敷廚房茶竈之用,今為閽人毀其半,亦願補行送入。若必求多且精,只有取之於民,非卑職所敢出也。」廉訪無如之何,轉獎慰之。
 一日,於途中遇兩人爭辨,執而問之,其一人曰:「某拾得銀一封,約重五十兩,持歸家呈母,母曰:「銀數太多,倘此人急需此項,失之恐有他變,亟應守其地而歸之。」某因到此守候,果遇此人尋至,即以原銀還之。其人熟視許久,曰:「尚有五十兩,汝應一併還我。」蓋其人即欲藉此訛詐也。」曹詰失銀者曰:「汝所失銀實是百兩乎?」曰:「然。」又語得銀者曰:「渠所失係百兩,與此不符,此乃他人所失,今其人不來,汝姑取之。」復語失銀者曰:「汝所失之百金,少頃(即刻也。)當有人送還,可仍在此候之。」其拾銀者持銀竟去,失銀者嗒然,(嗒音塔,垂頭喪氣也。)不能復置一辭。途中圍觀者咸稱快。曹之斷獄明決類如此。曹面貌枯槁,而少鬚眉,相者謂其終身無子,今五旬外已舉一子,且擢淡水同知,論者謂廉明之報雲。(近錄四)


 地方官善承上司者,必不能盡心於民事;能盡心於民事者,必不能承奉上司。此事如冰炭兩不相入,古今好官大抵如斯。王有宗評註

梅陰生(伊能嘉矩)〈鳳筋龍髓:曹謹〉

  ※按本文梅陰生 ( 伊能嘉矩 ) 所撰,參考《鳳山縣采訪冊》庚部 列傳 / 宦蹟、「曹公圳記」所寫。 ( 淡溪 ) 〈鳳筋龍髓:曹謹〉 ( 《臺灣日日新報》〈鳳筋龍髓:曹謹〉 梅陰生 ( 明治 35) 1902-06-29 日刊 版次: 03 語文:日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