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二年,丁未(西元一七八七)。曹公出生。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西元一七八八)。曹公二歲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西元一七八九)。曹公三歲。
乾隆五十五年,庚戌(西元一七九○)。曹公四歲。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西元一七九一)。曹公五歲。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西元一七九二)。曹公六歲。
乾隆五十八年,癸丑(西元一七九三)。曹公七歲。
乾隆五十九年,甲寅(西元一七九四)。曹公八歲。
乾隆六十年,乙卯(西元一七九五)。曹公九歲。
嘉慶元年,丙辰(西元一七九六)。曹公十歲。
嘉慶二年,丁己(西元一七九七)。曹公十一歲。
嘉慶三年,戊午(西元一七九八)。曹公十二歲。
二月十七日寅時,摯友李棠階出生。〈李文清公行賞〉
嘉慶四年,己未(西元一七九九)。曹公十三歲。
恩師鮑桂星與取士之師陳壽祺中進士。
嘉慶五年,庚申(西元一八○○)。曹公十四歲。
嘉慶六年,辛酉(西元一八○一)。曹公十五歲。
嘉慶七年,壬戌(西元一八○二)。曹公十六歲。
嘉慶八年,癸亥(西元一八○三)。曹公十七歲。
嘉慶九年,甲子(西元一八○四)。曹公十八歲。
七月恩師鮑桂星,充任河南鄉試正考官。
嘉慶十年,乙丑(西元一八○五)。曹公十九歲。
十月恩師鮑桂星,提都河南留學政。《清史稿》、《左海詩鈔》
嘉慶十一年,丙寅(西元一八○六)。曹公二十歲。
河南學政鮑桂星主持懷慶府童試科考。賞異曹公招之署齋讀書《左海詩鈔》
嘉慶十二年,丁卯(西元一八○七)。曹公二十一歲。
七月河南鄉試,主試者為寶應朱士彥、閩縣陳壽祺,曹公以附生中河南鄉試解元,摯友張調元中亞元。 《國朝貢舉年表》、《覺生詩鈔》
主試者陳壽祺有『贈河內曹生懷樸解元謹二首詩』其:
青衫弱冠奮龍鸞 文彩珊瑚間木難
天下奇才思賈筆 崧高靈氣有周翰
科名未了千秋業 慈孝孤生百尺竿 懷璞早孤
努力脩能惜年少 芳心無限葆荃蘭
明珠昔日採南溟 弟子何湯最少齡 甲子校試嶺南省元何生惠群年亦弱冠
更喜神駒出河內 真看繡虎接英靈
勗君守黑從知白 愧我成藍定謝青
惟有國恩揚對重 致身自古在通經 《左海詩鈔》
嘉慶十三年,戊辰(西元一八○八)。曹公二十二歲。
二月,京師禮部戊辰科會試。《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三)。
七月,恩師鮑桂星充山西鄉試正考官《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百十一。
嘉慶十四年,己已(西元一八○九)。曹公二十三歲。
二月,京師禮部己已恩科會試。《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四)。
嘉慶十五年,庚午(西元一八一○)。曹公二十四歲。
八月,恩師鮑桂星提督湖北學政。《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百十一。
十二月二十三日曹公與恩師鮑桂星及鮑桂星學生有聯句一首「祀灶日武昌學使院雪用十五合全韻聯句」。《覺生詩鈔》
嘉慶十六年,辛未(西元一八一一)。曹公二十五歲。
二月,京師禮部辛未科會試。《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四)。
嘉慶十七年,壬申(西元一八一二)。曹公二十六歲。
嘉慶十八年,癸酉(西元一八一三)。曹公二十七歲。
二月,京師禮部甲戌科會試。《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四)。
嘉慶十九年,甲戌(西元一八一四)。曹公二十八歲。
嘉慶二十年,乙亥(西元一八一五)。曹公二十九歲。
摯友李棠階補庠生。〈李文清公行賞〉
嘉慶二十一年,丙子(西元一八一六)。曹公三十歲。
嘉慶二十二年,丁丑(西元一八一七)。曹公三十一歲。
以大挑一等,籤掣直隸知縣。《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
嘉慶二十三年,戌寅(西元一八一八)。曹公三十二歲。
嘉慶二十四年,己卯(西元一八一九)。曹公三十三歲。
摯友李棠階中河南鄉試舉人。〈李文清公行賞〉
嘉慶二十五年,庚辰(西元一八二○)。曹公三十四歲。
署平山知縣。《平山縣志》
道光元年,辛已(西元一八二一)。曹公三十五歲。
署平山知縣。《平山縣志》
道光二年,壬午(西元一八二二)。曹公三十六歲。
署曲陽知縣。〈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曹君懷樸墓誌銘〉
摯友張調元大挑二等。《河南歷代名人辭典》
摯友李棠階中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李文清公行賞〉
道光三年,癸未(西元一八二三)。曹公三十七歲。
署直隸深州饒陽知縣。饒陽值水旱相繼,請帑賑饑;日走鄉曲,察戶口多寡、被災輕重分給之,不經吏胥手。時即飯店市餅餌食之,無絲毫私。民大悅,總督蔣礪堂相國益賢之。《深州風土記》、〈懷樸曹公墓誌銘〉
道光四年,甲申(西元一八二四)。曹公三十八歲。
二月。署直隸寧津知縣。首嚴弭盜,行清莊、聯莊法。有盜即率吏親勦匪徒,獲懲渠首,餘皆歛跡去,有孤貧無依者,隨時周給,冬則設粥廠賑濟之。總督礪堂相國益能之。《曹君懷樸墓誌銘、寧津縣志》
夏。近畿州郡蝗蝝間生,致祭八蜡廟虔祝曰:『茲邑地狹民稠,不堪重罹歉歲,如天譴有數,當移縣宰身無害我田禾也。』末了四內蝗蟲絕跡,禾稼無傷。重修八蜡廟。《寧津縣志》
道光五年,乙酉(西元一八二五)。曹公三十九歲。
任直隸威縣知縣。有政聲,決獄如神。興教勸士,敦品勵行,遠近翕然。《威縣志》、〈懷樸曹公墓誌銘〉
摯友王鉁中河南舉人。《清儒學案》
道光六年,丙戌(西元一八二六)。曹公四十歲。
任直隸威縣知縣《威縣志》
道光七年,丁亥(西元一八二七)。曹公四十一歲。
任直隸威縣知縣《威縣志》
道光八年,戊子(西元一八二八)。曹公四十二歲。
復任直隸威縣知縣。《威縣志》
丁本生母憂,回籍守制。《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
道光九年,己丑(西元一八二九)。曹公四十三歲。
服闕赴省,題補威縣知縣。《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
重修文廟,撰文〈重修學宮碑記〉,原碑文己佚。《威縣志》
道光十年,庚寅(西元一八三○)。曹公四十四歲。
五月。直隸威縣知縣。《威縣志》
道光十一年,辛卯(西元一八三一)。曹公四十五歲。
進謁城隍廟,見神像深黑.屋椽腐爛屋瓦傾倒,慨然想要修復城隍廟,於是召集紳士及耆老,告知修復之原由。城隍廟修復完工撰文,〈威縣重修城隍廟記〉。《威縣志》
道光十二年,壬辰(西元一八三二)。曹公四十六歲。
任豐潤縣知縣時,歲歉米價騰貴,左家務鎮有無賴謀為圴糧,公偵知之,將倡首者置於法,民獲安堵。《豐潤縣志》
因在威縣任內失察邪教被劾,降二級調用。《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
道光十三年,癸巳(西元一八三三)。曹公四十七歲。
被議在京。與摯友李棠階、王鉁等相與談論理學。《文園李文清公日記》
道光十四年,甲午(西元一八三四)。曹公四十八歲。
春,取士之師陳壽祺卒,年六十有四。《碑傳選集》〈隱屏山人陳編修傳〉
捐復原官,揀發福建,委署將樂縣。《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
道光十五年,乙未(西元一八三五)。曹公四十九歲。
因在直隸平山縣任內失察邪教,降二級調用,送部引見,奉旨:「著仍以知縣用,其降調之案候補宦之日,改為降二級留任。」欽此。照例仍發原省。《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
道光十六年,丙申(西元一八三六)。曹公五十歲。
二月。委署閩縣兼八月署福州府海防同知,九月卸署閩縣知縣。縣治附省垣,宰是者,皇皇終日,不暇躬親所職,以拊循甿庶。瑾受任之初,即面請藩司,願事民事,給應求無所闕,藩司韙之。於是決獄、催科,及所以供億焉,惟民力是恤。《閩侯縣志》
初知閩縣事,時大旱,大吏迎胡神於鼓山禱雨,官吏奔走跪拜街衢間;君獨屹立不拜觀音大士,曰:「 此不列祀典,且異端耳!」勸之拜,不從;以大吏怵之,不顧。而大吏益奇君,以為可任艱鉅者。〈懷樸曹公墓誌銘〉
適旗軍與縣民械鬥,各千百人,勢洶洶;君奉檄往,則置坐榻於軍民之間,各禽數人歸。次日,復糾眾將鬥;君挺身至旗軍門外,明白曉諭,示利害甚悉,遂各帖然。蓋信君者,素也。 〈曹君懷樸墓誌銘〉
九月初四日。周凱署福建台灣道。值臺、鳳、嘉三邑夏秋缺雨,米價翔貴,匪徒造謠搶奪。《內自訟齋文選》
十月十八日。嘉義匪徒沈知等焚搶下加冬糧館、戕殺把總柯青山及汛兵,而南路賊復應之,勢益張,制軍以曹懷樸明府,廉敏幹濟,有折衝才,專章入告,調宰鳳山,招金門奇士林樹梅佐幕事。《歗雲文鈔》
十二月六日 。由泉州放船渡臺。《歗雲文鈔》
十二月十九日。周凱補福建台灣道。《內自訟齋文選》
除夕。夜抵臺,住番仔窪。《歗雲文鈔》
道光十七年,丁酉(西元一八三七)。曹公五十一歲。
正月十二日。與林樹梅謁福建台灣道周凱。《歗雲文鈔》
正月二十五日。補鳳山知縣。《鳳山縣采訪冊》
正月二十六日。抵鳳山亟練鄉勇。《歗雲文鈔》
二月十一月日。擒獲賊首劉藍,及其黨二百六十餘人,明府欲列上樹梅首功,辭謝之。《歗雲文鈔》
夏。邑故多旱田,謹下車即巡田野,尋察水源至九曲塘淡水溪邊,喟然歎曰:『是造物者留以待人力之經營也。』 於是,集紳耆,召巧匠,興工鑿築。公餘之暇,徒步往觀,指授方略,雜以笑言,歡若家人婦子。以故趨事者益眾。《鳳山縣采訪冊》
七月三十日。台灣道周凱卒。《內自訟齋文選》
道光十八年,戊戌(西元一八三八)。曹公五十二歲。
二月二十八日奉文准補鳳山知縣。《鳳山縣采訪冊》
因防岡山盜匪餘孽,並以各耆民稟請,不願移居興隆,捐資補栽竹。在林樹梅的建議就鳳山新城六門上增建城樓各一,復於四隅築砲臺六座(東北隅、西南隅各一,東南隅、西北隅各二),外濬濠塹(東面即東門溪,餘三面即內濠溝),廣一丈二尺,深一丈一尺,周一千一百二十丈。《鳳山縣采訪冊》、《歗雲文鈔》
重修鳳山縣署。縣署在縣城內,南向,大小五十間(原嘉慶九年,知縣吳兆麟建)大堂、二堂、三堂、花廳、幕廳、內室,外則頭門、儀門門左福德祠,門右監獄,門內八房辦事所,悉如制。並增建水心亭,以驗圳水之多寡。《鳳山縣采訪冊》
修鳳山典史署,在縣署左(原在舊治,乾隆五十三年移此,嘉慶九年,知縣吳兆麟、典史談建》。《鳳山縣采訪冊》
八月二十八日。夜金門奇士林樹梅再由國姓港,渡海離臺。《歗雲山人文鈔》
修鳳山倉廒。倉廒在縣署後,計十間(原嘉慶九年,知縣吳兆麟建)。《鳳山縣采訪冊》
十月二十六日。姚瑩〈上鍾(祥)制府、魏(元烺)中丞言事狀〉有語:鳳山曹令尚以捕盜為難,何況其餘。《中復堂選集》
冬。鳳山水利功成,上報臺灣道,巡道姚瑩命知府熊一本勘之。《鳳山縣采訪冊》
道光十九年,己亥(西元一八三九)。曹公五十三歲。
仲春。知府熊一本來鳳山勘查水利。旌其功,應士民之請,命名為「曹公圳」。《鳳山縣采訪冊》《鳳山縣采訪冊》。
台灣知府熊一本、邑侯曹公適因溪事查勘來臨,命興隆分司胡鈞,重濬蓮池潭。《鳳山縣采訪冊》
道光二十年,庚子(西元一八四○)。曹公五十四歲。
道光二十一年,辛丑(西元一八四一)。曹公五十五歲。
鳳山北部大旱,曹公離任時,囑歲貢生鄭蘭(興隆里人)、 附生鄭宣治(赤山里人)開鑿曹公新圳,宣治積勞成疾,病革時,囑其弟增生宣孝續成之。《鳳山縣采訪冊》
六月初二日。摯友李棠階寫信轉告王鉁去世。《文園李文清公日記》
七月初一。卸任鳳山知縣。去之日,祖餞者至數千人。為台灣史上的第一次。《鳳山縣采訪冊》
七月二十六日。任淡水廳同知。《新竹縣采訪冊》
編查淡水廳戶口。淡水一廳實共丁口四十二萬一千三百零。《淡水廳志》
十月十一日,達洪阿等奏:『本年八月以來,洋船疊向臺灣外洋遊奕停 泊,飭屬嚴防堵禦。是月十六日卯刻,洋船駛進口門,對二沙灣砲臺發砲攻打,經該參將邱鎮功等將安放大砲對船轟擊,淡水同知等亦在三沙灣放砲接應。邱鎮功手放一砲,立見洋船桅折索斷,退出口外,衝礁擊碎;洋人紛紛落水,死者無數。其上岸及乘船竄者,復經該參將督同署守備許長明等帶兵駕船趕往,生擒、格殺多名;復經即用知縣王廷幹等駕船出洋,幫同出力,生擒多名,並見洋人自行投水。其時復經千總陳大坤等駕船開砲,擊沈三板船一隻,格殺並生擒多名
。又據曹謹等在大武崙港外追獲外竄三板船一隻,刺死、生擒多人,並撈獲屍身、砲位,搜獲圖冊。此次文武、義首人等共計斬獲一百六十五人,撈獲砲位十門』。《道光朝「東華續錄」》
道光二十二年,壬寅(西元一八四二)。曹公五十六歲。
曹公新圳動工。《鳳山縣采訪冊》
四月初五日,達洪阿、姚瑩奏:『據淡水同知曹謹、署鹿港同知魏瀛、澎湖通判范學恒、彰化縣知縣黃開基、護副將關桂稟報:正月三十日,有三桅洋船及杉板船在淡水、彰化交界之大安港外洋欲行入口,見兵勇眾多,攻撲不進,復退出外洋。經貓霧拺巡檢高春如及大甲巡檢謝得琛所募之漁船粵人周梓等與洋船上廣東漢奸作土音招呼,誘從土地公港駛進;果為暗
礁所閣,其船欹側入水。該處埋伏兵勇齊起,關桂及署北路右營遊擊安定邦督令署守備何必捷、千總何建忠、李青雲、把總翁標桂、林飛鵬等施放大砲,奮力攻擊,其船遂破。洋人紛紛落水,死者不計其數。復有數十人手持短械跳上漁船,該廳、縣將備同大甲巡檢謝得琛、竹塹巡檢汪昱、外委蕭振輝、李吳魁等及義首、總理、兵勇奮力圍擊,殺斃、生擒數十人,奪砲十門及鐵砲、鳥槍、腰刀、圖書各件。
』《東溟奏稿》
四月初六日沈夷船、斬逆夷案有功,著以知府升用,先換頂戴。《東溟奏稿》
因防洋事與紳民籌依舊址加築土圍,為廳城外蔽;計高一丈,周圍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紳士商捐建,每丈給草價銀六角.仍建四門城樓,又建小門四,計八門。城外植竹開溝,一如舊制;惟溝闊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為鄭用鍾、洪德梁等。其八門:東曰賓暘、小東曰卯耕,林祥雲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觀海,曹公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鄭用鈺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樞,鄭用鍾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築。《淡水廳志》
九月二十三日,接據淡水同知曹謹等稟:『本月十六日,淡水廳屬金包里洋面有英夷夾板船一隻遭風擊碎,會營督屬救起白夷二十五人』等語。當經批飭『英夷現已受撫,即當妥為撫卹,委員解郡,以憑奏明轉交廈門』去後。
《籌辦夷務始末選輯》
道光二十三年,癸卯(西元一八四三)。曹公五十七歲。
學海書院,在艋舺街南,原名文甲。道光十七年同知婁雲議建草店尾祖師廟北畔,未果行。是年復據林國珯捐獻地基在下嵌莊,即今所。董事為周智仁等,因控案延廢。
曹公續成之。《淡水廳志》
道光二十四年,甲辰(西元一八四四)。曹公五十八歲。
曹公新圳完工。《鳳山縣采訪冊》
漳泉籍民械鬥,四邑騷動。曹公聞報,赴彰、淡之交止之。駐大甲兩月餘,集耆老,陳利害 ,鬥稍息。勒石勸中壠泉漳和睦碑為記。原碑在今日竹南慈裕宮。《淡水廳志》
道光二十五年,乙已(西元一八四五)。曹公五十九歲。
九月,文甲書院,慶祝時兼院長曹公六十榮壽,秋編〈百壽詩錄〉一書。《百壽詩錄》、《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
十月以忌者眾,乞病歸。《淡水廳志》
摯友李棠階以繼祖母艱去,回鄉守制。〈李文清公行賞〉
道光二十六年,丙午(西元一八四六)。曹公六十歲。
九月二十二日。摯友李棠階日記寫道「傍晚到郡在漁汀藥店共飯往看懷樸曹二兄,伊自淡水同知告病,談至二更,身世家國無所不盡,多年闊悰一為傾寫自以名心未盡,審察精矣,寢久不成寐。」《文園李文清公日記》
道光二十七年,丁未(西元一八四七)。曹公六十一歲。
河內大旱歲饑,死人無算餓殍載道。《沁陽縣誌》
六月二十日,以械鬥案內捐輸撫卹及獲犯出力,賞花翎福建知府仝卜年、參將呂大陞、遊擊安定邦、同知曹謹花翎,予知縣胡國榮以同知直隸州知州補用,千總曹宗銓、曾元福以守備補用並賞花翎,賞千總李朝祥等藍翎有差。《清宣宗實錄選輯》
三月十八日。曹士桂署淡水同知。《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
閩浙總督劉韻珂巡臺至艋舺,將文甲書院易名學海。《淡水廳志》
十二月二十四日。曹士桂卒於官。並稱淡水前後曹。《淡水廳志》、《合校足本新竹縣采訪冊》
仝卜年〈上劉玉坡(韻珂)制軍論臺灣時事書〉有語:『鳳山一縣額征三千元,經某(仝卜年)在南路理番任內逐加清釐,曹陞令(公)催收得法,每年尚能收至二千有餘』。《治臺必告錄》
道光二十八年,戊申(西元一八四八)。曹公六十二歲。
道光二十九年,己酉(西元一八四九)。曹公六十三歲。
摯友李棠階主講河朔書院。〈李文清公行賞〉
閏四月十八日卒。〈懷樸曹公墓誌銘〉
閏四.二十七。摯友李棠階日記寫道「階接懷樸先生凶訃悲悼久之,年餘未見竟永訣矣。」《文園李文清公日記》
閏四.二十八摯友李棠階,撰懷樸先生﹝曹公﹞輓聯:政績在燕閩,從此文德武功〔先生在直隸放賑捕匪類教士在臺灣興水利捕盜堵禦英夷刊印孝經教民卓有循吏風〕尸祝空傳兩地;學術通漢宋﹝先生早留心漢學後被議在京尤講求宋儒之學﹞,回憶花晨月夕討論孰證同心〔先生未仕時同在覃懷書院後同寓京邸質疑辨難獲益良多〕。先生任閩縣不肯往佛寺求雨大吏同僚皆憾之不顧也附記於此足徵學力。《文園李文清公日記》
※ 原刊於2003年《南台文化》‧冬季刊‧第十二期,「曹公紀念專輯」。頁52-58
紅字2014年2月7日重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