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曹公名字、生辰、卒年的探討 陳怡霖

明治四十四年(1901)115鳳山曹公祠新築落成




一、前言

    曹公的名字之所以引起我的興趣,起自於研究曹公歷史的唯一碩士論文:《曹謹與曹公圳之研究》。這篇論文內一共用了曹謹、曹瑾、曹公三個名稱,在不同頁數裏的論文,連『曹公』這個尊稱居然都用上了。對於曹公的姓名竟然使一個碩士研究生再加上四個大學教授,全搞不清楚曹公的名字,這樣的論文也能通過審查。另一方面也由於曹公的名字由瑾,字懷璞,改為謹,字懷樸。以致於某些研究者,不太清楚,將曹公原名『瑾』改為人字旁這個『僅』,這都是讓我研究曹公名字的原因。
還有曹公的生辰問題,日據時期,因為兒玉源太郎的重視,重修原位於於「鳳儀書院」的「曹公祠」。而後曹公祠重建於現在的曹公廟址,因為當時的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親自捐贈「曹公祠」橫匾,足見曹公當時所受的重視。為了祭祀方便,於是將曹公的祭日由 農曆926 改為國曆111。從此曹公的生日就被誤認為是國曆111,農曆的生日只有少數的書籍提起,是我想探討的原因。至於生年及卒年,多年來知道者幾乎沒有,只有 曹 君懷樸墓誌銘提及,我會一併討論。

「曹公祠」橫匾-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
二、曹公名字考証
    有關曹公姓名,及字號什麼時候更改,並未有確切的歷史資料可供參考。但嘉慶十二年(西元1807年)丁卯河南鄉試後,主試官陳壽祺的〈贈河內曹生懷樸解元謹二首詩〉,其中及註解有「懷璞早孤」,是記載曹公姓名字號最早的文字,其中分別出現“懷樸”及“ 懷璞”兩種不同的號,似乎「懷璞早孤」指的是年幼的曹公,觀〈贈河內曹生懷樸解元謹二首詩〉當時曹公己改名謹字懷樸?雖然曹公取士之師陳壽祺的《左海詩鈔》未必是當時印刷的,但也無事後去更改姓名的可能,所以可以做為佐證。另外當時曹公的恩師鮑桂星有送『朱詠齋太史士彥陳恭甫同年壽祺典試來豫蕆事還 朝送之二首』。詩中註解有「榜首三名,曹謹、張調元、傅鍾瑑皆余所擢士。曹則科試童子也,曹張並在署讀書經年。」已經用『曹謹』;另外曹公與恩師鮑桂星及鮑桂星的學生,于嘉慶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祭祀灶神之日,在武昌學使院留的合韻詩:「庚午祀灶日武昌學使院雪用十五合全韻聯句」也已經用『曹謹』這個言字旁的『謹』,雖然道光五年河內縣志記載用的是「解元曹瑾」,卻可證明曹公早在中舉前已改名字了,至於「沈葆楨奏請琅嶠築城設官摺」(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十六日,宿枋。地本瘠壤,道光間有鳳 山令曹瑾(公)者,開水圳以通泉脈,遂為膏腴,至今民食其利。時已殘冬,麥穗、秧針黃綠相間,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還是用玉字旁的『瑾』,可見曹公的名字『謹』及『瑾』都有人用,但比較確定的是道光十六年以後的官方文章都多用『謹』,如姚瑩的《東溟奏稿》、福建巡撫丁曰昌的奏稿等。只有上述「沈葆楨奏請琅嶠築城設官摺」,可能是沈葆楨離曹公快三十年的關係吧,所以會用玉字旁的『瑾』。
    最值得注意參考的是曹公的摯友李棠階及林樹梅的說法。林樹梅提及『賀曹明府水利告成并陳善後事宜書』寫到「、、、明府名瑾,更名謹,字懷樸。」也是寫到『瑾』改為『謹』。李棠階在咸豐二年所寫的〈曹君懷樸墓誌銘〉。所寫的是「君諱瑾,字懷樸,號定庵。」,這也是號「定庵」首次出現,後來民國廿二年閩侯縣志也記載:「曹瑾,字懷璞,號定庵。」。但李棠階又在〈懷樸曹公墓誌銘〉將曹公的名字改為:「公諱謹,字懷樸,號定庵。」。原本『瑾』被改『謹』,值得參考,因為李棠階是曹公一生最重要的朋友之一,曹公後來不用『瑾』應該相當瞭解的。因為現保存於高雄農田水利會的曹公書法中堂,曹公署名為「懷樸曹謹」,對聯署名「懷樸弟曹謹」另外一幅中堂也署名為「懷樸曹謹」,足見曹公都使用「謹」及「懷樸」,只有私印上仍使用「懷璞私印」。另外《新竹縣採訪冊》(合校足本):「按曹謹字懷樸,原名瑾字懷璞。」則是曹公名字較完全的表述。
沁陽市博物館河內石苑內碑廊上的〈懷樸曹公墓誌銘〉

以上的文獻、詩文集所記載曹公的名字,都是不出「瑾」「謹」「懷樸」「懷璞」等說法。但不同的是《臺北縣志》、《臺北市志》都寫初名『僅』,如《臺北縣志》:「曹謹、初名僅,字懷樸」,《臺北市志》卷九人物志宦績(六十九年版)「曹謹-曹瑾、初名僅,原名瑾,字懷樸」。另《臺北市志》卷九人物志宦績篇「曹謹,初名僅,一名瑾,字懷樸」等。以上出現的『僅』,可能是抄自王詩琅,王詩琅,《臺灣人物志》:「曹瑾:初名僅,原名瑾,字懷樸」。另外成大碩士研究生,在高縣文獻第十三期「菩薩心腸,金剛手段話曹公」,提及「曹公諱瑾,字癢樸」「癢」字不知從何而來,因為『癢』根本沒人用過,不知是作者搞不清楚,還是排版的錯誤。
以下是各重要史籍所記載姓名:
贈河內曹生懷樸解元謹二首詩-《左海詩鈔》。-嘉慶道光年間註解『懷璞早孤』。
曹謹-《覺生詩鈔》
曹瑾-《河內縣志》,道光五年
曹懷樸(謹)。-《池上草堂筆記》,道光二十三年
君諱瑾,字懷樸,號定庵。-〈 曹 君懷樸墓誌銘〉,咸豐二年
公諱謹,字懷樸,號定庵。-〈懷樸曹公墓誌銘〉。
咸豐二年曹懷樸-《歗雲詩文鈔》。
曹謹-《東溟奏稿》。
曹謹-《平山縣志》。
曹瑾-《深州風土記》(饒陽)。
曹瑾,字懷璞。-《寧津縣志》,光緒六年
曹瑾,字懷璞。-《威縣志》。
曹瑾,字懷樸。《中州先哲傳》。 
曹謹-《豐潤縣志》。-光緒十七年
曹瑾,字懷璞,號定庵。-《閩侯縣志》,民國廿二年。
曹謹,字懷樸。-《鳳山縣採訪冊》,光緒二十年。
曹謹,原名瑾,字懷樸。-《淡水廳志》。
曹謹,字懷樸。原名瑾,字懷璞。-《新竹縣採訪冊》。
曹謹,字懷樸。原名瑾,字懷璞。-足本校正《新竹縣採訪冊》。
曹謹,原名瑾,字懷樸。-《台灣通志》。
曹謹,字懷樸,初名瑾。-《高雄縣志稿》。
曹謹,字懷樸,初名瑾。-《高雄市志》。
曹謹,字懷樸,初名瑾。-《台灣省通志》。
曹謹。曹瑾,字懷樸。-《清史稿》。
曹謹,初名僅,一名瑾,字懷樸。-《台北市志》。
曹謹,初名僅,字懷樸。-《台北縣志》。

    三、生卒年考證
    現今的曹公生年並無任何書籍記載,唯有《沁陽市志》上寫著1787年,這一年的推算應該是由沁陽博物館內的〈懷樸曹公墓誌銘〉,上記載曹公去世於,道光二十九年閏 四月十八日 ,年六十有三。由這個日期推算回去,道光二十九年是西元1849年,減掉六十三歲,曹公一歲,剛好是1787年。但是如以道光二十五年「文甲書院」的師生為曹公祝六十大壽,之間差一歲是五十九歲,國人習以五十九歲做六十歲大壽的習慣。所以曹公的生年應該在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的左右。1786年或者1788年皆有可能,但是1787年是推論的結果,只能供做參考,曹公生年尚待確切的證據。
    卒年方面比較沒有爭議,根據曹公的摯友李棠階〈曹君懷樸墓誌銘〉及〈懷樸曹公墓誌銘〉,都是記載曹公卒於道光二十九年閏四月十八日。因為在合校足本《新竹縣採訪冊》中,有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寫著:「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告病回籍,至二十八年八月十八日卒。」二十八年八月十八日卒與上述〈 曹君懷樸墓誌銘〉及〈懷樸曹公墓誌銘〉上的道光二十九年閏四月十八不同,很顯然合校足本《新竹縣採訪冊》的二十八年八月十八日卒,有誤。恐將來的曹公的研究者不察,或者沒有看見〈曹君懷樸墓誌銘〉的記載,誤以為二十八年八月十八日才是曹公的卒年,造成遺憾的錯誤。
位於鳳山城隍廟旁的鳳儀書院
    四、生日考證
    曹公的生日被改變的主因?是因為為兒玉源太郎的重視,根據《台灣舊慣習俗信仰》記載:「日本佔據臺灣後,「鳳儀書院」被日軍改用為衛戍病院分院,廟宇遭受慘重的破壞,所幸西元一九○一年兒玉總督捐五百元,再聯合地方人士募捐,合力加以修復。一九○八年該埤圳管理組合,從同年到一九一○年共得六千日圓基金,此外一九一○年又課徵特別水租七千日圓,然後把該筆款都充作改建費, 一九一一年八月十日 竣工,同年 十 一月一日 舉行落成大典與大祭。原來本廟的祭日是九月二十六,舊曆被廢除後,才改為 十 一月一日 」。
   

文甲書院(學海書院)

至於 農曆九月二十六日 是否確實為曹公的生日呢?以下是筆者的看法。
1.根據《鳳山縣採訪冊》記載:「咸豐十年,民思舊德,構祠三楹於書院東偏,每遇誕期,輒召梨園設酒醴以遙祝之。」由段話可知當時鳳山百姓,應該知道曹公的生日,只是《鳳山縣採訪冊》並未明確記載曹公生日。
2.道光二十五年淡水廳「文甲書院」(學海書院)的師生,為替當時的兼院長曹公,祝六十歲榮壽而徵有《百壽詩錄》詩集。可惜書中並未記錄曹公的生日,但是其中幾首詩有提及曹公的生日在九月。如邑庠生張國才所寫的詩中有「當秋九月慶華筵,老圃黃花晚節妍,雨露如今逢聖世,栽培長此樂堯天。」。另外童生林兆龍有詩「壽誕恭逢九月時,萸觴菊盞正相宜;當筵忽憶秋闈事,預指鹿鳴重宴期。」。雖然《百壽詩錄》沒有明確說明曹公的生日是何日?但由以上二首詩中確知曹公的生日在九月。
《百壽詩錄》
    由《鳳山縣採訪冊》及《百壽詩錄》的記載,雖然沒有明確說明曹公的生日是農曆九月二十六日。但由以上二本書的記載參考,知道當時鳳山及淡水的百姓,都知曹公的生日,由《百壽詩錄》的詩中,至少知道是九月。所以農曆九月二十六日,應是曹公的生日。至於現今國曆十一月一日 不該曹公的祭典,已經延續九十幾年,不必更正。但是不妨稱為曹公祭典或者曹公祭,不應該稱為曹公誕辰,因為曹公的國曆生日也不是國曆 十一月一日。若假設曹公的生日是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由電腦的陽曆轉換農曆推算應為西元1787115(星期一)。另外二個可能的年代,乾隆五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是西元17861116 。乾隆五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為西元17881024 ,也都不是十一月一日,所以十一月一日不能稱之為曹公誕辰。


曹謹宦蹟《鳳山縣采訪冊》

※原刊於2003年《南台文化》‧冬季刊‧第十二期,「曹公紀念專輯」。頁48-51



從〈曹公圳碑記〉談曹公圳興築的源由 陳怡霖

※有關曹公的生平事蹟,台灣諸文獻叢刊書籍記載得非常少,而曹公本人也幾乎未曾留下任何的文字或記事;唯一做為解讀曹公最重要的文獻,即其長官熊一本所撰的〈曹公圳記〉了,除此之外,百年來似未再有進一層的研究及發現了。〈從曹公圳碑記談曹公圳興築的源由〉乙文對此有深入的探討,特別對「曹公圳」的開築更提出了許多前人未曾發掘或研究過的重要資訊,例如除熊一本外,真正影響或協助曹公築圳的長官與同事如周凱與林樹梅二人等的資料,相信對未來研究曹公的學術方面會有更精彩的果實。(《南台文化》〈發行者的話〉張同湘社長)
曹公記念亭-曹公圳


從〈曹公圳碑記〉談曹公圳興築的源由  陳怡霖

一、前    
    道光十八(1838年)年冬,位於南台灣的鳳山平原(今日的大高雄都會區)的曹公圳完工落成。創造了清代鳳山最傳奇的一項建設。對於當時這個由清朝統治下,唯一由官民合建的三大水利工程,曹公圳興建起源、至今無法全盤瞭解。現在所有的研究者,或者探討曹公圳,莫不採用當時台灣知府熊一本所留下的〈曹公圳記〉的說法,但熊一本在〈曹公圳記〉的文中,提到他在曹公圳的興建中,扮演著曹公圳起源的角色。卻未提到曹公及林樹梅初到台灣時,當時接見他的人,就當時最高的行政長官台灣兵備道周凱,熊一本卻把一切功勞往自己的身上推。完全不提台灣兵備道周凱。也沒有任何研究或專家學者分析比較,究竟熊一本在曹公圳的興建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對於熊一本曹公圳記解讀者的說法,我從完全不同的角度述說。探討熊一本在興建起源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會說明熊一本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是台灣兵備道周凱及周凱的學生也就是曹公身邊的伏龍鳳雛林樹梅。

二、〈曹公圳記〉
    民國六十年(1971)年高雄農田水利會整修曹公祠,並建築曹公紀念亭。曹公紀念亭內所嵌就是台灣府知府熊一本所撰文〈曹公圳記〉。〈曹公圳記〉主導了一百五十多年來,興建起源的說詞,但真如熊一本所言嗎?再來看看〈曹公圳記〉如下:

    朝廷建官千百,皆以為民也。而地與民近,情與民親,周知其利病,而權足以   有為者,莫如縣令。縣令主持一邑,諰諰於期會簿書,而不知民之本計;知民之本計,而行以苟且,不能有彊毅之力、真實無妄之心者,皆不足以圖久遠。是故得俗吏百,不如得才吏一;得才吏百,又不如得賢吏一也。予於道光甲午(道光十四年),出守臺陽,蒞官之始,問政於先事諸君,而求其要。僉曰:治臺之法,惟在弭盜而已。詢以民生衣食之原,則曰: 『臺地沃饒千里,戶有藎藏,民食不待籌也。予是時甫蒞斯邦,見聞未悉,無以勝言者之口,而心竊不能無疑焉。』
丙申秋(道光十六年),臺、鳳、嘉接壤之區被旱百有餘里,閭閻待哺,宵小跳梁;覺向所謂弭盜者,詢為急務,而所謂民食不待籌者,猶未得治臺之本計也。予於議食、議兵之後,循行田野,察其被旱之由。竊謂:饑饉之患,獨在此百餘里內,實由民之自取,而不得委為天災。蓋稻為水穀,自播種以至秋成,皆須深水浸之。周禮稻人之職,所謂以蓄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者,乃農家不易之經也。臺地惟山澤之田,有泉引灌,可期一歲再收。其平原、高阜之田,往往行數十里而不見有溝渠之水耕者。當春夏陰雨之時,倉皇布種,以希其穫;及至數日不雨,而水涸矣。又數日不雨,而苗槁矣。前此被旱之百餘里,皆此類也;又安可委為天災而不思所以補救乎?予為勸興水利,教以鑿陂開塘之法,而愚民狃於積習,不能奮然行之。論治者又或目為迂遠,而不肯實為其事,則予第託諸空言而已,莫由收實效也。
    丁酉春(道光十七年),鳳山大令曹君懷樸,奉檄來臺。予於接見之初,首言及此。大令頷之而不輕諾。予疑其事或未諳,抑所聞治臺之法猶夫向者之言歟?固不能強以必行也。數月後,人有言其度地鳩工將為民開水利者。大令於繼見時,言不及之,亦不形諸簡牘,則又未見其必能行也。戊戌冬(道光十八年),大令果以水利功成來告,且圖其地形以進。凡掘圳四萬三百六十丈有奇,計可灌田三萬一千五百畝有奇。於是,廉訪姚公,亟獎其勞,將其事上於大府,而為之請於朝。檄予親往視之。
    予於己亥仲春(道光十九年),躬臨其地,士民迎馬首者,千數百人。予令董役之若干人,隨行瀧畔,向其一一詢之,乃知圳之源出淡水溪,由溪外之九曲塘決堤引水於塘之坳,壘石為門,以時蓄洩。當其啟放之時,水由小竹里而觀音里、鳳山里,又由鳳山里而旁溢於赤山里、大竹里。 圳旁之田,各以小溝承之。上流無侵,下流無靳,咸聽命於圳長,而恪守其官法。向之所謂旱田者,至是皆成上腴矣;豈非百世之利哉?吾觀從政之士,有以才能自詡者,當其述職長官,往往累數十紙不能盡,觀者咨嗟太息,謂古循良無以過之。及覈其政之所就,則皆飾詞邀譽,自為功利之謀。而所謂澤被生民者,曾不可以終日;此其居心尚可問乎?若大令者,未為而不輕諾,未成而不輕言。可謂務為實事,先行後從者矣。自經始以迄蕆事,不辭勞瘁、不惜厚資,歷二載而如一日,庶幾知民之本計,而有彊毅之力、真實無妄之心者歟?廉訪嘉其績而特彰之,豈非體國愛民、用賢若渴之大君子哉?鳳之士民,從大令之教而合力成之,所謂民情大可見者。今豈異於古耶?予進士民而獎之,皆曰:『是惟吾邑侯之仁賢勞苦,始克臻於有成,眾何力之有焉?』然則,大令之得於民者,不既深乎?予將歸報廉訪,眾復請予名其圳,以刊諸石。予曰:『汝曹以是為邑侯功,即名之以「曹公圳」可乎?』眾曰:『諾』。 於是乎書。
    道光十九年歲次己亥十月 日勒。賜進士出身、誥授中憲大夫、欽加道銜、知臺灣府事、前署臺澎等處地方海防兵備道、兼提督學政熊一本撰並書。
〈曹公圳記〉

    〈曹公圳記〉原本只是熊一本,代替當時的台灣兵備道姚瑩巡視曹公圳的完工。當時的台灣兵備道是台灣最高行政長官,熊一本只是台灣知府,官階位居台灣兵備道之次,很多人不察,說熊一本是當時台灣最高行政長官。曹公於道光十七年一月,初到台灣府時接見他的是當時的台灣兵備道周凱及台灣府知府熊一本,而曹公圳完工前,周凱已經去世了。姚瑩是周凱的繼任者,是否是姚瑩對曹公圳的興建過程不甚瞭解,所以才派熊一本去巡視曹公圳?已無史料可查,但姚瑩著作「中復堂選集」「東溟奏犒」卻不見熊一本所言:「廉訪姚公,亟獎其勞,將其事上於大府,而為之請於朝。檄予親往視之。」對於曹公圳的研究,甚為可惜。曹公圳之所以要上報台灣兵備道,並非曹公邀功,因為他不同於彰化的八堡圳及台北的瑠公圳只是民間興建,曹公舊圳是官方主導,合民力所建,所以後來的曹公新圳便是完成民間興建,與官方無關,完工時熊一本雖為台灣兵備道卻不見其視察的原因在此。
    然而熊一本在〈曹公圳記〉寫道「予為勸興水利,教以鑿陂開塘之法,而愚民狃於積習,不能奮然行之。論治者又或目為迂遠,而不肯實為其事,則予第託諸空言而已,莫由收實效也。」雖然熊一本提到他勸興水利,教以鑿陂開塘之法,然而史書卻不見記載。熊一本又言「丁酉春(道光十七年),鳳山大令曹君懷樸,奉檄來臺予於接見之初,首言及此大令頷之而不輕諾。」但這段話好像是熊一本告訴曹公要興建水利。但是這是熊一本自己說法,卻不見史書可以佐證這種說法。後來的史書,多根據熊一本的『曹公圳記』的說明,我個人認為,熊一本說自己對曹公圳的興築貢獻,是值得商榷的?也或許曹公於晉見台灣兵備道周凱與台灣府知府熊一本時,可能談及當時台灣的旱災情形,盜賊四起的情況,但熊一本卻妄顧政治倫理,將功勞攬於己身,卻不曾言他的長官台灣兵備道周凱,比起周凱,熊一本卻連被列為台灣循吏都沒排上名。看倌可能要斟酌熊一本的說法參攷,別把熊一本看成賢明的長官?雖然熊一本在道光二十三年當上台灣兵備道,但他在台灣史上能夠留名,不是他有過人的政績留名,全賴他所寫的〈曹公圳記〉及他所命名的『曹公圳』圳名,才能在台灣史上被提及。這熊一本巡視曹公圳,命名的『曹公圳』圳名,最早記錄者是林樹梅在「賀曹明府水利告成并陳善後事宜書』中提到「鳳山埤圳成,廉訪姚公上其事於大吏。檄太守熊公往勘,熊公臨圳嘆曰:『此非向之旱田,即今皆成膏腴,豈非百世利哉」因命之曰:『曹公圳』。」但並沒有提〈曹公圳記〉這四塊碑文的事,如果有碑文林樹梅不可能不提,而且只提命名『曹公圳』。熊一本的〈曹公圳記〉也提到「予將歸報廉訪,眾復請予名其圳,以刊諸石。予曰:『汝曹以是為邑侯功,即名之以『曹公圳』可乎?』眾曰:『諾』。 於是乎書。」但諸位是否還記得,曹公舊圳的入水口有塊『曹公圳』的石碑。這塊石碑是否為熊一本所寫的呢?由此看來可能性極高!如果熊一本寫的是曹公舊圳的入水口的『曹公圳』石碑的話。
曹公舊圳的入水口的『曹公圳』石碑


三、台灣兵備道周凱
我所以會認為一般研究者所提熊一本,在曹公圳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我認為是當時的台灣道周凱才對。支持曹公的長官也應該是台灣道周凱,周凱不只是列台灣循吏,他在早年出任襄陽知府時曾寫過〈勸襄陽種桑說〉,在當時因相當有名,連曹公的摯友李棠階都曾經讀過,而且有詩稱誦之。既然是曹公的摯友李棠階寫曹公的長官周凱的詩,我認為相當有參考價值。提出供諸位參考
〈讀襄陽太守周芸 蠶桑詩說,撫宇之心藹然流於言外。詩以誦之〉:

    待卜柔桑十畝陰,辛勤勸種始於今。
    敷陳詩說經營密,補定蠶書撫宇深。
    縷縷都關黎庶命,絲絲如見使君心。
    甘棠他日留遺愛,蔽芾那定剪伐侵。

關於周凱施政及生平思想,任人感到最可惜的是台灣文獻叢刊的《內自訟齋文選》,當時只選周凱與台灣相關的文章,卻忽略了如果要研究有關周凱的施政及生平思想,應該要有全本的『內自訟齋』。但今日要找到全本的《內自訟齋》,難矣。要瞭解周凱的歷史,據林豪的《澎湖廳志》言:
    周凱,字仲禮,學者稱芸皋先生,浙之富陽人也。道光初,由編修出守襄陽,設義學數百,教民蠶桑。遷漢黃德道,轉興、泉、永兵備道。禮士愛民,以興養立教為己任。設義倉,修書院,輯金、廈二島志,以詩古文詞倡導後進;時有儒林丈人之望。道光十三年,澎湖大饑,奉檄查賑,中途遭風幾殆,至澎湖嵵裏澳,亟乘小舟登岸。時波浪拍天,從者危之;凱令漁人以簑笠覆身,冒險逕上,由嵵裏一路勘災,召父老周詢疾苦,一時嗷鴻景況,悉於詩發之。誦者以為「秦中吟舂陵行」之流也。抵媽宮澳,分別極貧、次貧,立時散賑,費帑九千餘兩,不假吏役,人人均沾實惠。其隨從資斧,絲毫皆自備。又命外委黃金帶小船,巡視外海各島。虎井八罩,礁沙險絕,商船失事,漁人輒乘危搶奪,亟設法禁之。時有諸生蔡廷蘭,呈詩請加賑;凱擊節稱賞,而惜其囿於偏隅,見聞未廣,教以讀書作文成法,於是廷蘭文名大噪。越四年調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舉廷蘭為拔貢生。其後以甲科出宰江右,有聲。人謂凱有知人鑑云。再任臺灣,值張丙甫平,辦理善後事宜,積勞卒於任。士民莫不流涕,至今思之。凱素工書畫,得其寸楮者,珍逾拱璧。著有「內自訟齋詩文集」若干卷,刻行於世。
    周凱除了上述林豪的澎湖廳志所言澎湖大饑,奉檄查賑,不假胥吏之手,澎湖百姓得以雨露均沾。十三年,以興泉永道署臺灣兵備道。時張丙亂後,民心未定,周凱至,督搜餘黨,餘黨悉置諸法。十六年九月,再至臺灣。十月,嘉義沈知等聚眾謀亂,掠下茄苳糧館,殺汛弁兵丁,即與總兵達洪阿平之。而大莆林之陳燕、岡山之吳幅已謀起應,亦勦之。前後搜捕二百八十餘人,皆分別處死。地方以寧。十七年卒,周凱對於台灣的最大貢獻,莫過於他在金門、台灣所提攜的學生,對當時台灣的影響甚深。他在金門、台灣所提攜的學生,主要有開澎進士蔡廷蘭、進士施龍文、金門有台灣金石導師之稱的呂世宜、有助周凱編修《澎湖廳志》及《廈門志》的林焜熿,其子就是林豪,林豪對台灣文史的貢獻良多,另外在有當時被譽為『金門奇士』的林樹梅,他是周凱在金門的得意的門生。周凱評言;「林生歗雲。年甫弱冠詩筆清挺,而舉動議論,有關世道人心,尤見立身尚志;古文亦有法,非漫爾操觚者。先是於澎湖得蔡生廷蘭,於金門又得林生,何海外之多才也。」

四、台陽鳳雛林樹梅
曹公圳的興築起源與林樹梅有何關係呢?據林樹梅的《歗雲文鈔》的第一篇〈上周芸皋夫子論臺灣水利書〉書中提到「、、、夫子軫恤民艱為綢繆計,教以掘井。樹梅竊為興水利以銷亂萌,護農田以定民志,治化大原胥基於此,一時之舉百世利也。」林樹梅提到他的老師周凱教民以掘井之法,以解決旱災。但林樹梅認解決之法是興建水利「比從曹大令來鳳山,統一邑大勢觀之,以為鳳山水利,斷宜開鑿九曲塘;引淡水谿流,分潤大竹小竹諸里。使遠水之田不困於旱,尚恐工費繁鉅,任事之難,其人而尼於成也。計不若勸民掘井之尤便。」這段話我認為才是曹公圳起源的一段關鍵點。再據林樹梅《歗雲文鈔》的第二篇「與曹懷樸明府論鳳山水利書」提到「執事憫民田易旱,由於水道弗通。思建水利,為一邑謀久遠,此仁者之用心也。」這段所言曹公想興築曹公圳,所以問了林樹梅的意見。林樹梅又提到「樹梅嘗見周芸皋師頒示教民掘井,因上書條論,謂其法亦可行於鳳山。然掘井僅能自治其田,未若導水之為利甚溥,伏承明問敢不畢陳。」林樹梅認為他的老師周凱掘井之法,只能自治其田,林樹梅認為只有興建曹公圳才是解決鳳山的問題。如果由上述來看,曹公圳的興建起源當出自林樹梅的建議,但《歗雲文鈔》中「與曹懷樸明府論鳳山縣事宜書」一文中卻是沒有提到興建曹公圳,所以不能全言出自樹梅的建議。雖然《歗雲文鈔》的前四篇皆與水利有關,林樹梅把『上周芸皋夫子論臺灣水利書』放在第一篇,是為了尊重他的老師周凱。未必寫於「與曹懷樸明府論鳳山縣事宜書」之前。所以曹公圳的起源,我認為應該是曹公的想法與林樹梅的想法一致,才促成曹公圳的興建源由的主因。
林樹梅的著作《歗雲文鈔》

    前面提到曹公初到台灣府見周凱時,緊隨曹公身旁的人便是林樹梅。林樹梅我認他是曹公身邊的『伏龍鳳雛』。舉凡曹公在鳳山施政如上述曹公圳興築、建鳳山的城門樓、砲台、剪除岡山的盜匪,和瑯嶠閩、客的衝突、、等等皆出自林樹梅之手。如果沒有林樹梅,曹公在治理鳳山時難有「逾年大治」的政績。假設曹公沒有林樹梅,他在鳳山、淡水仍可稱為第一循吏,但不可能稱為『台灣第一循吏』;唯有林樹梅在曹公的身旁佐幕,才能完成曹公圳,曹公圳是讓曹公可以稱為『台灣第一循吏』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淡水任內原本曹公有意再興水利,樹梅曾書「與曹懷樸司馬論竹塹水利書」,也就是淡水廳志所提的「中壢擬開水圳說」可惜早已經在道光十八年的中秋節回金門,當時曹公身旁,早已經沒有如林樹梅這種有『伏龍鳳雛』之才的人物,可以籌劃內政並可託付外事的經世之才,所以曹公必須親自防守鴉片戰爭時,英船的入侵及道光二十四年親自駐守大甲,以防彰化漳泉械鬥的漫延。如樹梅在其旁,如同鳳山外事皆可託付於樹梅,曹公可以專注於內政及水利的興建。雖然無樹梅,曹公仍可與後曹,曹士桂並稱淡水第一循吏。而林樹梅的老師周凱曾言:「林生嘯雲,天資卓絕,遇事又能用心,今來臺陽從事幕府,因書程子思於物,有濟求其心所安二語勗之。尋閱其與曹大令,論鳳山縣事宜書,言皆有物,迨余按部鳳邑,見生所言已次第舉行。是大令與生相得益彰,而余之許生為不謬耳。」我認為如果曹公可以稱的上『台灣第一循吏』,那林樹梅便可以稱為『台陽鳳雛』。既是如周凱所言佐幕台陽,這是我喜歡稱林樹梅為『台陽鳳雛』的原因。也唯有『台陽鳳雛』一詞,才足以形容林樹梅在鳳山佐幕曹公的表現。然而台灣史可被稱『伏龍』或者『臥龍』,有人稱明鄭陳永華,我認為日據時代的後藤新平也稱之無愧。可惜的是林樹梅沒有在淡水佐幕曹公,所以只能稱為『台陽鳳雛』。

五、結  語
綜合上述曹公圳興築的源由,應該是曹公,在經過二次的失察邪教後,對於理學思想的表現,伊能嘉矩在台灣文化誌,    對曹公圳的興築受理學的影響的看法,「曹謹早對宋儒學說造詣甚深,並實行其經綸之成績推之,乃有足可肯定之。」伊能嘉矩對於曹公在以理學實行於施政上,寫的可以說非常的貼切及瞭解。再加上有台灣通史列名循吏的長官周凱,並且提攜後輩不遺餘力,並且教民以掘井之法,解決乾旱。還有周凱的得意門生,金門奇士林樹梅在曹公身旁佐幕,既是周凱自己的得意門生林樹梅所獻的策略,再加上周凱自己雖然無法興築水利,但有肯為民任事,而且有所做為的部下曹公,周凱焉有不支持的道理,這是曹公圳成功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這也是我不厭其煩的述說周凱的原因,因為我個人認為這個賢明的長官是周凱而非熊一本。然而在過去的文獻尋找不易的時代,研究曹公圳若採用〈曹公圳記〉的說法,實非不得已,但今日研究曹公圳,若還完全採熊一本所寫的〈曹公圳記〉,以熊一本為曹公圳興築的源由的說法,並且認為賢明的長官是熊一本,我個人認為值得商榷。但熊一本所寫的〈曹公圳記〉,仍是非常重要,他的重要性及熊一本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是曹公圳完工後,讓後人瞭解曹公圳的重要橋樑。畢竟他是當時直接留下有關於曹公圳的重要的史料之一。他不僅對於曹公的為政性格有直接的描述,並且對於曹公圳的興建的過程,在當時史料不足的時代,有堪舉足輕重的參考。對於當時人們瞭解曹公的施政精神,有一定的貢獻,不是我所能否認的。如同上述所言,很多史料,都可以瞭解曹公圳,如果一味的採取熊一本的說法,或者如某些人認為〈曹公圳記〉,就足以瞭解曹公圳的興建過程,是我完全不能認同的,留待讀者自行判斷。


※原刊於2003年《南台文化》‧冬季刊‧第十二期,「曹公紀念專輯」。頁15-20

《南台文化》〈曹君懷樸墓誌銘〉與〈懷樸曹公墓誌銘〉中的曹公 陳怡霖

〈〈曹君懷樸墓誌銘〉與〈懷樸曹公墓誌〉中的曹公〉乙文,〈曹君懷樸墓誌銘〉與〈懷樸曹公墓誌銘〉撰文者為曹公一生摯友李棠階,為近年所發掘的新資料。兩相對照,從多年摯友的筆下,似也可發掘出曹公來台前及告老還鄉後的生活行誼,甚至一窺曹公的人生思想。 (《南台文化》〈發行者的話〉 張同湘社長)




原沁陽博物館-懷樸曹公墓誌銘
2013年懷樸曹公墓誌銘被移到新建曹公墓又名「懷樸園」
2013年新建的曹公墓

〈曹君懷樸墓誌銘〉與〈懷樸曹公墓誌銘〉中的曹公 陳怡霖

一、前  言                                                      多年前開始想研究曹公時,發現當時的書籍對於曹公的生卒年一無所記,不知曹公的生卒年,如何研究曹公。筆者翻閱了全套的〈台灣文獻叢刊〉,希望找到一點蛛絲馬跡。後來在〈續碑傳記〉發現了〈曹君懷樸墓誌銘〉一文,於是就開始決定研究曹公的歷史。後來翻閱了很多書籍,只有蔡志展在〈清代水利開發研究〉一文中引述過〈曹君懷樸墓誌銘〉一文,很可惜的是,他所研究的主題是水利,所以採用有關記載水利的部份,而不是研究曹公的歷史,所以當時〈曹君懷樸墓誌銘〉並未使用於曹公的研究上。筆者曾去過曹公的故里河內二次(今稱沁陽市),我所瞭解的曹公故里,剛重修了的曹公新墓。舊墓只殘存了三塊墓誌銘,這個墓志銘的全名〈皇清誥授朝議大夫晉授中議大夫賞戴花翎 即補海彊知府 前淡水同知丁卯科解元懷樸曹公墓誌銘〉在今日沁陽的博物館內,沁陽博物館是原天寧寺舊址修建而成。這個墓誌銘可說是曹公在故鄉唯一的遺跡了。沁陽市誌有關曹公的歷史主要就是根據這個墓誌銘的內容。雖然有曹公故居之名,卻無法證明那就是曹公真正的故居,因為曹公的後人都已不在沁陽了。正因為這個墓志銘的全名〈皇清誥授朝議大夫晉授中議大夫賞戴花翎即補海彊知府前淡水同知丁卯科解元懷樸曹公墓誌銘〉與〈續碑傳〉中的〈曹君懷樸墓誌銘〉有些微的不同。我將它稱為〈懷樸曹公墓誌銘〉,與〈續碑傳〉中的〈曹君懷樸墓誌銘〉區別,這兩個墓志銘都是曹公的摯友李棠階所寫。前後有些用語及歷史有所增減,本文係筆者對兩個墓志銘的探討及看法。


沁陽博物館-天寧寺三聖塔

二、〈懷樸曹公墓誌銘〉
沁陽的〈懷樸曹公墓誌銘〉如何出現的呢?墓誌銘的內容中提到「今將以咸豐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葬公於南郭外祖塋之次。」,在民國二十六年的〈續修沁陽縣志〉中,並未提到曹公的舊墓,也未提到鄉賢祠有祭祀曹公;可能是他官位太小或者他的事蹟及貢獻皆在外地的原故吧。
據沁陽文物局李建興先生所寫的〈曹謹及其墓志銘新考〉一文中指出:「該墓誌是一九八四年縣文管會在文物普查中發現的,共三塊,一塊誌蓋,二塊誌石。據說該志由五塊青石組成,志石兩側尚有兩塊條石,上鐫有文,然已不存。誌蓋長97厘米 ,寬58厘米 ,厚11厘米 ,其陽刻篆文題銘十一行,足行四字,共41字。銘曰:“皇清誥授朝議大夫晉授中議大夫賞戴花翎即補海彊知府前淡水同知丁卯科解元懷樸曹公墓誌銘”。另兩塊誌石均長101厘米 ,寬58厘米 ,厚14厘米 。兩志石為子母榫口套裝,其口邊闊寬4厘米 ,誌心長寬93´50厘米。墓誌文計73行,足行24字,共1566字。」。
曹謹的墓誌銘現存於沁陽博物館「河內石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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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據2003年的〈中州今古〉有〈清未台灣循吏曹瑾墓志發現及其思想研究〉一文提到〈懷樸曹公墓誌銘〉如何出土的,是筆者看過的文獻中,唯一提記「1968年間,清末台灣循吏曹瑾墓地,封土夷平,石坊,望柱及神道石雕,悉遭盜挖,墓誌銘散落在民間。」另外文中也提到〈懷樸曹公墓誌銘〉,如何被放置於沁陽博物館內:1984年,文物普查發現其墓志石三塊,其中志蓋一塊,志石二塊,志石兩側刻有文字的合抱石,惜已不存。該志石現珍藏於沁陽市博物館「河內石苑」內,沁陽博物館是原天寧寺舊址修建而成。據說該志由五塊青石組成,置碑廊內。」又「志蓋長方形,長96厘米 ,寬58厘米 ,蓋頂篆書『皇清誥授朝議大夫晉授中議大夫賞戴花翎即補海彊知府前淡水同知丁卯科解元懷樸曹公墓誌銘』。志石長方形,長100厘米 ,寬55厘米 ,志文為陰線淺刻,楷書書就,滿行24個字,共65行,1512個字,志材為青石。」為什麼長度及字數與〈曹謹及其墓志銘新考〉有所不同呢?遺憾的是,筆者二次去曹公的故里既未量過,也沒有充裕的時間計算其字數,手頭也沒有完整的墓誌銘拓碑,無法為讀者解答,謹供諸位參考。
對於撰文者李棠階、書丹人毛鴻順、篆蓋者張調元,與曹公有何關係呢?曹公的墓志銘為什麼由李棠階撰文及張調元寫篆蓋呢?因為兩人都是曹公一生最好的朋友,曹公與毛鴻順二人也應該認識,至於交往情形尚待查證。


懷樸曹公墓誌銘

1.曹公的墓志銘為什麼由李棠階來寫呢?李棠階,字樹南,號文園,又號強齋,河南河內人。道光二年(1822年)進士出身,選庶吉士,授編修。五遷至侍讀。督雲南廣東學政,訓士以誠,倡明正學。擢太常寺少卿,乞病歸,主講河朔書院,四方問學者歸之。文宗即位,授軍機大臣,歷工部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諡文清。李棠階與曹公係交稱莫逆的朋友,而據〈李文清公行賞〉提到李棠階「乙亥補庠生,己卯中河南鄉試舉人。」而乙亥是嘉慶二十年,己卯是嘉慶二十四年。李棠階與曹謹可能在嘉慶二十年左右相識,李棠階曾經提到他與曹公早年同在河內的覃懷書院時,二人就經常論學。李棠階與曹公同在覃懷書院,應該不僅止於學問切磋而已。李棠階在曹公死後曾寫有對聯道:「、、、尸祝空傳兩地學術通漢宋,(先生早留心漢學後被議在京尤講求宋儒之學), 回憶花晨月夕討論孰證同心,(先生未仕時同在覃懷書院,後同寓京邸,質疑辨難獲益良多。)」李棠階對於早年的曹公於科舉失敗後,學術及思想的轉變及兩次失察邪教被議在京,思想中挫,在挫折中曾與他就學問相互切磋,李棠階認為受益良多。直到曹公晚年回歸故里,可以說對曹公的思想人格瞭若指掌。如果今天曹公的思想能夠留傳於後世,全賴李棠階的記載。他既是曹公的摯友,又對曹公的歷史,家人皆瞭若指掌,所以曹公的墓誌銘才會請託李棠階寫。
2.篆蓋者張調元,字燮臣,鄭州人,(可參考上十一期的南台文化〈台灣第一循吏-曹公〉一文)與曹公並稱為『大梁二通儒之目』,應是二人分居丁卯科河南鄉試,第一及第二名,張調元與曹公在開封童試時,遇到鮑桂星,二人受到恩師鮑桂星的賞識,入開封學宮讀書。而二人的學識及見解,後來博得鮑桂星及丁卯科副試官陳壽祺的賞識。二人之間的關係除同學外又是同科的舉人。值得一提的是李棠階的日記在道光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曾寫道「歸寓欲留懷樸兄飯,以懷樸同寓張公明日將出京遂不留之。」不知「張公」是否指的是張調元,以供參考。曹公的次子於咸豐二年要重葬曹公時,張調元為摯友曹公,寫下最後的篆蓋,而張調元卒於咸豐三年。曹公與張調元二人之間的情誼,必定相當的密切。至於二人的交往尚待更多史料佐證。
3.書丹人據《續武陟縣志》提到毛鴻順,字子遇,號少溪,河南武陟人,中道光十一年(1831年)舉人,道光十五年(1835年)成進士,即用知縣,簽分湖北,署嘉魚,補廣濟,調補襄陽知縣。武陟當時屬懷慶府管轄。毛鴻順與李棠階交往密切,李棠階在曹公晚年時,曾經到懷慶府去找曹公及毛鴻順,毛鴻順當時在覃懷書院主講,李棠階的日記,並沒有明確的提到曹公及毛鴻順兩人的交往情形。二人的關係當待查證。
刻石者武陟閻錫玉,目前並未找到任何資料。


張調元所書篆蓋

三、〈曹君懷樸墓誌銘〉及〈懷樸曹公墓誌銘〉的比較
〈曹君懷樸墓誌銘〉及〈懷樸曹公墓誌銘〉,既然都是李棠階所寫,但其中的內容有所不同,代表的意義,便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筆者對二個墓誌銘看法。
1.〈曹君懷樸墓誌銘〉與〈懷樸曹公墓誌銘〉二者之間,何者為先,尚待確認。看起來〈曹君懷樸墓誌銘〉的文字較〈懷樸曹公墓誌銘〉簡練許多。且“君”均改為“公”。在寫前述曹公輓聯後的隔天日記上寫道「寫懷樸先生輓聯匾酌改前聯」,所以撰寫墓誌銘時,是否有同樣情形,尚待找到李棠階咸豐二年的日記,才能證實。就歷史而言,〈懷樸曹公墓誌銘〉較為詳盡,如「道光五年,補威縣,修文廟、城隍廟,興教勸士,敦品勵行,遠近翕然。」〈曹君懷樸墓誌銘〉就少「修文廟、城隍廟」二項。並且還多加了有關〈曹公圳記〉的事「郡守六安熊公親勘視,大喜;名之曰「曹公圳」,為文刊石紀其事。」其中〈懷樸曹公墓誌銘〉添加「為文刊石紀其事」這一段。
再看《清史稿》所記載曹公的列傳「曹瑾,字懷樸;河南河內人。嘉慶十二年舉人,初官直隸知縣,歷署平山、饒陽、寧津,皆得民心,賑饑、懲盜,多惠政。補威縣,調豐潤,以事落職,尋復官,發福建,署將樂,又以失察邪教,被劾;引見,仍以原官用。道光十三年(應是道光十六),署閩縣,旗兵與民械鬥,持平曉諭利害,皆帖伏;值旱,迎胡神於鼓山禱雨,官吏奔走跪拜街衢間,瑾斥其不載「祀典」,獨屹立不拜,大吏奇之,以為可任艱鉅。時臺灣歲歉多盜,遂補鳳山,問疾苦,詰盜賊;剔除弊蠹,順民之欲。淡水溪在縣東南,由九曲塘穿池以引溪水,築埤導圳;凡掘圳四萬餘丈,灌田三萬畝,定啟閉蓄洩之法,設圳長經理之。二十年,擢淡水廳同知,海盜剽劫商賈,漳、泉二郡人居其間常相仇殺,又當海防告警,瑾至,行保甲、練鄉勇,清內匪而備外侮,英吉利兵艦犯雞籠口,瑾禁漁船勿出,絕其鄉導;懸賞購敵酋,民爭赴之,敵船觸石,禽百二十四人;屢至,屢卻之,明年,又犯淡水南口;設伏誘擊,俘漢奸五、敵兵四十九人,事聞,被優賚,未幾,和議成,英人有責言;總督怡良知瑾剛直,謂曰:『事將若何』?瑾曰:『但論國家事若何,某官無足重;罪所應任者,甘心當之,但百姓出死力殺賊,不宜有負』!怡良歎曰:『真丈夫者』!卒以是奪級,後以捕盜功,晉秩以海疆知府用,瑾遂乞病歸,數年始卒。」
這篇《清史稿》曹公的列傳,有一個年代問題先解釋一下。「道光十三年,署閩縣。」道光十三年,有誤。據〈請祀名宦祠原案履歷事實〉載「十六年,委署閩縣兼署福州府海防同知,旋蒙奏補鳳山縣」又閩侯縣志「道光十六年二月署閩縣事」,應該為道光十六年。
從上述《清史稿》曹公的列傳,傳紀內容就是參考〈曹君懷樸墓誌銘〉而來的,從〈曹君懷樸墓誌銘〉內容,曹公與閩浙總督怡良的對話:「總督怡公往勘得實,知君剛直無他腸,謂曰:『事將若何』?君曰:『但論國家事若何,某官無足重,罪所應任者,甘心當之。但百姓出死力殺賊,不宜有所負』!怡公歎曰:『真丈夫也』!卒以是奪級」。這一段話只有出現在〈曹君懷樸墓誌銘〉。所以《清史稿》的曹公列傳,資料來源應該出自〈曹君懷樸墓誌銘〉,曹公能入《清史稿》內,李棠階的〈曹君懷樸墓誌銘〉影響不小。同一段話語在〈懷樸曹公墓誌銘〉卻有著相當不同詮釋。:「總督怡公往勘得實,知公剛直無他腸,謂曰:『事將若何』?公曰:『但論國家事若何,某官可不做,人要做,若罪應任者,甘心當之。但百姓出死力捉賊,不宜有所負』!怡公嘆曰:『好漢!好漢!』以是奪花翎,註銷所升官階。」。〈懷樸曹公墓誌銘〉上的用語,〈好漢!好漢!〉,能有如此的描述,應該是曹公曾經對李棠階講過這段事。此外也可看出連怡良都知道,曹公「剛直無他腸」的性格,並且可以看出曹公的為政風格。〈曹君懷樸墓誌銘〉的內容應是李棠階在曹公墓內的〈懷樸曹公墓誌銘〉未出土前,留傳於外的曹公唯一的墓誌銘,而看起來〈懷樸曹公墓誌銘〉應該是曹公的家傳。
2.〈懷樸曹公墓誌銘〉,及〈曹君懷樸墓誌銘〉對曹公理學思想有著重要的驗證,這一段便是〈懷樸曹公墓誌銘〉:「時大旱禱雨,迎觀音○○(大士)於鼓山,置會城,官吏奔走跪拜街衢間;公獨屹立。或問之,以不載「祀典」對;勸之拜,不從;以大吏誅之,不顧。而大吏顧益奇公,以為可任艱鉅者。」。另外〈曹君懷樸墓誌銘〉:「時大旱,大吏迎胡神於鼓山禱雨,官吏奔走跪拜街衢間;君獨屹立。或問之,以不載「祀典」對;勸之拜,不從;以大吏怵之,不顧。而大吏益奇君,以為可任艱鉅者。」,這段迎“觀音”在〈曹君懷樸墓誌銘〉,只記載迎胡神,並未指名觀音大士。史書中只有丁紹儀的《東瀛識略》有記載:「初知閩縣事,隨大吏行香,獨不拜觀音大士,曰:『此不列祀典,且異端耳』!」曹公之所以不拜,認為觀音既非清朝政府所規定的官方祀典,所以堅持不拜,而且曹公也反對這種迷信求雨,如果求雨有效,曹公在鳳山還用建曹公圳嗎?李棠階道光十五年八月六日,曹公在第二次失察邪教被議回京時提到「曹懷樸自福建來,言論開發,起人惰氣。」雖然曹公當時的失意心情,影響了李棠階。但曹公雖失志,卻更堅定理想。當晚李棠階與曹公談話時,李棠階在日記寫道「懷樸談其行政漸有根據,舉動不隨人,可謂能自立。」再看李棠階在曹公死後的日記,在撰曹公輓聯後特別記下「先生任閩縣,不肯往佛寺求雨,大吏同僚皆憾之不顧也。附記於此足徵學力。」有此可知,曹公在閩縣鼓山的排佛,是曹公理學思想的成熟表現。


2011年重建中的曹謹墓
3.〈懷樸曹公墓誌銘〉中李棠階提到『公諱謹,字懷樸,號定庵;卒於道光二十九年閏四月十八日,年六十有三。配王淑人,側室氏田、氏李。丈夫子二:長檍,本年五月一日卒;次榕。女子五,世系詳行述,茲不贅。』相較於曹君懷樸墓誌銘:「長檍,是年五月卒,榕將以咸豐二年六月某日,葬君於南郭外祖塋之次。」李棠階對曹公家屬的事都寫的較為詳盡。但是值得探討的是李棠階寫到曹公有二子長子檍,次子榕,如果再據李棠階所提『今將以咸豐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葬公於南郭外祖塋之次。榕年十三,其從兄棠襄葬事,以狀來請銘。』咸豐二年,曹榕年十三歲,推而算之曹榕生於道光二十年左右。此外曹公的生子之事,福州梁拱辰在〈池上草堂筆〉言:『曹面貌枯槁,而少鬚眉,相者謂其終身無子。今五旬外已舉一子,且擢淡水同知,論者謂廉明之報云。』梁拱辰將曹公的生子,與其在閩縣的廉能政績有關。但曹公擢淡水同知是道光二十一年,當時曹公應該是生了二子,但梁拱辰的說法,與曹公生二子有所出入。再看『臺陽詩話』有記載曹公在淡水取士的學生郭襄錦的詩,「積德如公宜有後,讀書從此卜聯輝」這句指的似乎是曹公的生子,如果曹公的次子曹榕,生於道光二十年左右,當時曹公已生二子,為什麼郭襄錦的詩『積德如公宜有後』呢?這句話尚待查證。如果梁拱辰所指的生子,是曹公的長子曹檍,但曹檍卻在曹公死後三年去世,如以曹公在閩縣、鳳山、淡水的施政為『廉明之報』而得子的因果之說,但求參考吧!但參考森辰太郎的『偉人曹公』提到曹公的長男的名字為鳳山,次男的名字叫開圳。再參考日據時代的水利小說〈曹公圳異聞〉的說法『長男的名字取為鳳山,下一個生下來的如果是男孩的話,要取名為開圳。』這句話在小說中恰好是寫在熊一本看完曹公圳後。熊一本自己說他「予於己亥仲春,躬臨其地。」己亥年是道光十九年,與上述曹榕生於道光二十年左右相當接近,可見日據時代傳聞曹公在鳳山任內,生了二子的事,據而推測曹公的長子曹檍,應該是在鳳山任內生的。足見民間的傳說也可做為史實參考。可惜的是上述的說法都未說及,曹公的另外五個女兒。李棠階在日記只寫到『黎明起赴郡哭懷樸先生,二孤方幼見之慘狀。』也只寫到曹公的二子,未寫到曹公的五個女兒。從梁拱辰的說法,曹公原先應該沒子嗣,廉明之報得一子,為什麼還有五個女兒呢?當時重男輕女的時代未提?如果曹公有個女兒,應該早生於二子之前,尚待這些疑團於日後史料中查證。

 作者攝於懷樸曹公墓誌銘前


    

※原刊於2003年《南台文化》‧冬季刊‧第十二期,「曹公紀念專輯」。頁32-40

《威縣志》〈威縣重修城隍廟記〉曹謹撰

        城隍廟之說,見於古者蓋寡。易曰:「城復於隍,隍池也是」。殆其說之權輿與,按八蜡之祭.有坊與水,庸其義,於城隍為近,然猶未嘗確指其神,而廟祀之也。李唐時,有為雲城隍廟碑者,其時祀者尚少,亦未聞著為令甲。逮乎有明,詔天下郡縣皆立廟,又為爵有差,國家踵之,而加詳焉,然後神之威曜靈爽,薄於海內矣。威城之西隅,舊有是廟吏於茲者,朔望必以祝,民之祈福,禳災者亦歲時禱焉。自明以來,旋廢旋興,見之碑誌者,猶可考而詳也。
        歲辛卯(道光十一年)余適承乏是邑,每進謁時,將見其神像點味,桷腐瓦圯,,慨然欲修復之.爰集其紳耆而語之。曰:「幽明感通之故君等嘗知之乎」,蓋唯因果輪迴,如二氏之說而已也,大凡人之善者,其心必安,安則為亨為泰,為悅豫攸,往咸宜適,適然若有以相之者。人之惡者,其神必勞,勞則為憂為懼,為退葸,寤寐衾影之際,惕惕然若有以迫之者」。詩,曰:「自求多福」。傳又,曰:「妖由人興」,然則福善禍淫之理,即於人心徵之矣,豈得索之,冥冥之中,而談及於果報哉,然人心之頑也,或有所觸焉而動,或無所觸焉而忘。古之治民者,知之明,以寄之官師,而幽以寄之鬼神。立之政令,以約束之。設之刑賞,以進退之,為之百神之祀,與夫降祥降殃之說,以風示之甚至報應之。理之見於前事者,往往為之圖,說以昭其炯戒,使民觸乎其目,而警乎其心,相與勉為善良,而懼為大惡,烝烝然不知其俗,之丕變也。然則,是廟之復其可以緩哉,矧夫水旱之災,有祈必應,其所以保障一方,而錫之豐穰者,不可不思報之也。君等其有意乎,僉曰:「唯唯乃」,相與鳩工庀材,會作而經營之。中為廣殿一,壯麗巍煥,稱其之莊嚴,外門,翼以兩廊,繚以周垣崇以鐘鼓之樓,藻以金碧之飾。自春徂秋,工既訖功。余乃潔其香爵,竭誠而瞻禮之,凡人觀乎是者,莫不肅然以警,若有以閑其邪心而增其善念,然後知人心敬謹之原,洵足以造福,而幽明感通之說,信不誣矣。退而述其本未,以為之記,並書其監修之姓氏,與各村社之捐輸者,以示勸且諗來者。

《池上草堂筆記》 卷二 〈曹循吏〉 梁恭辰

※署閩縣之前,曹謹經歷了威縣、平山二次因失察邪教因而丟官,他卻不因此奉承上司,反而更加堅持立場,以民力是恤。如果一個為政者不只不貪污,而且不浪費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荒(血汗錢),也就是不浪費於某些無意的建設。就不用多收或加收百姓的稅收,所以以民力是恤、且不取之於民(不任意向百姓加稅),是曹謹不論是在閩縣或日後在台灣鳳山、淡水應是他施政的最高準則。 梁恭辰的〈曹循吏〉 一文體現了曹謹的廉能誠。 

清光緒六年福州府城圖《福州市地名志》




   曹懷樸(謹),河南解元,寶應朱文定公及陳恭甫編修所取士也。宰吾閩,有循聲,為吾邑近來第一廉能之吏。宰閩縣時,值新廉訪蒞任。故事,閩縣與侯官分辨署中磁器。侯官費至洋銀千圓,而曹以百圓了之。司閽者不納,且毀其器之半。曹乃懷器單及各碗式親呈於廉訪曰:「以大人上下人等計之,無論侯官所辦若干,即卑職此一單,已足敷廚房茶灶之用。今為閽人毀其半,亦願補行送入。若必求多且精,只有取之於民,非卑職所敢出也。」廉訪無如之何,轉獎慰之。
    一日,於途中遇兩人爭辨,執而問之,其一人曰:『某拾得銀一封,約重五十兩,持歸家呈母,母曰:「銀數太多,倘此人急需此項,失之恐有他變,亟應守其地而還之。』某因到此守候,果遇此人尋至,即以原銀相付。其人熟視許久,曰:「尚有五十兩,汝應一併還我。」蓋其人即欲藉此訛詐也。曹詰失銀者曰:「汝所失銀實是百兩乎?「曰:「然。」又語得銀者曰:「渠所失係百兩,與此不符,此乃他人所失,今其人不來,汝姑取之。」復語失銀者曰:「汝所失之百金,少頃當有人送還,可仍在此候之。」其拾銀者持銀竟去,失銀者嗒然不能複置一辭。途中圍觀者鹹稱快。曹之斷獄明決,類如此。曹面貌枯槁而少鬚眉,相者謂其終身無子,今五旬外已舉一子,且擢淡水同知,論者謂廉明之報云。


◎作者:梁恭福州人。清代著名楹聯大師梁章鉅的三子。
梁章鉅《清代學者像傳》



  ※本文與《池上草堂筆記》 卷二 〈曹循吏〉內容大致相同,只有文未多了王有宗評註。
  
《勸戒錄類編評註》卷七〈曹循吏〉 梁敬叔(恭辰)撰 濟陽破納編次 杭縣王有宗評註
    曹懷璞(瑾),河南解元,寶應朱文定公及陳恭甫編修所取士也。作令吾閩,有循聲,(循良之名聲,好官也)為吾鄉近來第一廉能之吏。宰閩縣時,值新廉訪蒞任。故事,閩縣與侯官分辦署中磁器。侯官費至銀洋千圓,而曹以百圓了之。司閽者不納,且毀其器之半。曹乃懷器單及各碗式,親呈於廉訪曰:「以大人上下人等計之,無論侯官所辦若干,即卑職此一單,已足敷廚房茶竈之用,今為閽人毀其半,亦願補行送入。若必求多且精,只有取之於民,非卑職所敢出也。」廉訪無如之何,轉獎慰之。
 一日,於途中遇兩人爭辨,執而問之,其一人曰:「某拾得銀一封,約重五十兩,持歸家呈母,母曰:「銀數太多,倘此人急需此項,失之恐有他變,亟應守其地而歸之。」某因到此守候,果遇此人尋至,即以原銀還之。其人熟視許久,曰:「尚有五十兩,汝應一併還我。」蓋其人即欲藉此訛詐也。」曹詰失銀者曰:「汝所失銀實是百兩乎?」曰:「然。」又語得銀者曰:「渠所失係百兩,與此不符,此乃他人所失,今其人不來,汝姑取之。」復語失銀者曰:「汝所失之百金,少頃(即刻也。)當有人送還,可仍在此候之。」其拾銀者持銀竟去,失銀者嗒然,(嗒音塔,垂頭喪氣也。)不能復置一辭。途中圍觀者咸稱快。曹之斷獄明決類如此。曹面貌枯槁,而少鬚眉,相者謂其終身無子,今五旬外已舉一子,且擢淡水同知,論者謂廉明之報雲。(近錄四)


 地方官善承上司者,必不能盡心於民事;能盡心於民事者,必不能承奉上司。此事如冰炭兩不相入,古今好官大抵如斯。王有宗評註

  『 曹公圳埈成180週年紀念集 』 《 曹謹治臺功績 》(一) 一、出身背景 ( 一 )  家世背景       ( 二 )  中州解元 ( 三 )  大挑一等   一 、 出身背景 ( 一 ) 家世背景     曹謹。原名瑾,字懷璞,後 改 為謹,字懷樸;號定庵。在...